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脑子实在难以负荷,庄在从云嘉的前言后语中分析不出明确的意思,一头雾水。
云嘉蹙眼望着他笑,他便控制不住自作多情,觉得她刚刚那些透着刁难的话,是不是在故意耍他?
转瞬又觉得,这种想法是更可怕的自作多情。
云嘉并不管他,也没有任何要解释的意思,话题跳转很快,问起他这周的工作行程。
他搞不清楚状况,但如实回答了。
云嘉约了他周六的时间,一起回清港,要带他见一个人。
她没有说这个人是谁,是什么身份,庄在也不问,只问了自己是否需要提前准备什么。
云嘉告诉他:“什么都不用准备。”
周六一早,庄在接到云嘉的电话,她问他对清港的路熟不熟,如果不熟,云嘉就让司机开车来,因今天要去好几个地方。
庄在在清港总部实习过,后来因工作调动回了隆川,也频繁在两地之间往返,他来开车没问题。
云嘉放心了,告诉他碰面的地址,跟他说待会儿见。
庄在喊住准备挂电话的云嘉。
“等一下——”
“嗯?”
“我穿什么衣服比较合适?”
他很认真地问。
云嘉也很认真地发出思考时拖长的“嗯”
声,想了想,然后问他:“西装二件套有吗?”
人在衣帽间的庄在,走到相应的挂衣区域:“有。”
然后提起一套,又打量挂着的一套,问道,“灰色和黑色,哪个合适?”
云嘉说:“都用不上。”
电话那头的拿着木质衣架的庄在愣住,只听云嘉带着笑的声音问,“你会不会太紧张了?”
他将衣架挂回去,回答道:“有点。”
这个程度词很打折了,这两天,他甚至连工作都不如以往投入。
不过在旁人看来很正常,小年轻遇上硬骨头,难挑大梁,因挫败而渐渐懈怠,实在不是什么意外状态。
集团内斗多年,从云昭到庄在,那些元老明面上爱夸后生可畏,实际上还是最乐见让这些后生知道知道什么叫姜还是老的辣。
今早还接到一通棘手的电话,但庄在不想去处理,给助理打电话简单交代,很快把事情踢回去,随那些人怎么做文章。
他一贯做决定干脆,黎辉夸他做事分得清轻重缓急,他想这一点他的确担得起,今天就是馥兹的大楼倒了,他接到电话也只会说节哀,他还要去忙自己的事。
毕竟与这些麻烦的工作周旋惯了,即使迅速丢到一边,心情还是难免受到一点影响,洗漱完,接到云嘉的电话,听到她的声音,庄在感觉自己舒服多了。
云嘉问他既然紧张,怎么不打电话过来问她。
可能他十分擅长等待吧,虽然对未知之事紧张,但也没有迫不及待到非要提前去问个清楚的地步。
“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告诉我。”
他并不想问云嘉不想回答的事情。
“会告诉你的。”
他只觉得她讲话的声音很郑重(),字句像扎上漂亮的蝴蝶结?()?[(),如礼物一样待人拆启。
车子停在别墅前,云嘉走下台阶,看着靠在车门边的男人,刚刚那通电话结束前,云嘉还是给了他穿衣提示——好看一点就行了。
深灰的高领衫,黑长裤,黑色的系带靴子,长款黑风衣,全都是不会出错的基础款,显然他对衣饰如何搭配好看的心得并不高深,但肩宽腿长的硬件在那儿,对于“好看”
这两个字的诠释,属于怎么穿都不会跑题就是了。
云嘉拎着链条包走下来,问他吃过早饭没有。
庄在说没有。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