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章(第3页)

现在有人尊他为&ldo;国学大师&rdo;,我认为是可笑的。

他至多只能算是一个革新家。

在当今中国的学坛上,自视甚高者,所在皆是;而真正虚怀若谷者,则绝无仅有。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

有不少年轻的学者,写过几篇论文,出过几册专著,就傲气凌人。

这不利于他们的进步,也不利于中国学术前途的发展。

我自己怎样呢?我总觉得自己不行。

我常常讲,我是样样通,样样松。

我一生勤奋不辍,天天都在读书写文章,但一遇到一个必须深入或更深入钻研的问题,就觉得自己知识不够,有时候不得不临时抱佛脚。

人们都承认,自知之明极难;有时候,我却觉得,自己的&ldo;自知之明&rdo;过了头,不是虚心,而是心虚了。

因此,我从来没有觉得自满过。

这当然可以说是一个好现象。

但是,我又遇到了极大的矛盾:我觉得真正行的人也如凤毛麟角。

我总觉得,好多学人不够勤奋,天天虚度光阴。

我经常处在这种心理矛盾中。

别人对我的赞誉,我非常感激;但是,我并没有被这些赞誉冲昏了头脑,我头脑是清楚的。

我只劝大家,不要全信那一些对我赞誉的话,特别是那些顶高得惊人的帽子,我更是受之有愧。

1997年

谦虚与虚伪

在伦理道德的范畴中,谦虚一向被认为是美德,应该扬。

而虚伪则一向被认为是恶习,应该抑。

然而,究其实际,二者间有时并非泾渭分明,其区别间不容发。

谦虚稍一过头,就会成为虚伪。

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种体会的。

在世界文明古国中,中国是提倡谦虚最早的国家。

在中国最古的经典之一的《尚书&iddot;大禹谟》中就已经有了&ldo;满招损,谦受益,时(是)乃天道&rdo;这样的教导,把自满与谦虚提高到&ldo;天道&rdo;的水平,可谓高矣。

从那以后,历代的圣贤无不张皇谦虚,贬抑自满。

一直到今天,我们常用的词汇中仍然有一大批与&ldo;谦&rdo;字有联系的词儿,比如&ldo;谦卑&rdo;、&ldo;谦恭&rdo;、&ldo;谦和&rdo;、&ldo;谦谦君子&rdo;、&ldo;谦让&rdo;、&ldo;谦顺&rdo;、&ldo;谦虚&rdo;、&ldo;谦逊&rdo;等等,可见&ldo;谦&rdo;字之深入人心,久而愈彰。

我认为,我们应当提倡真诚的谦虚,而避免虚伪的谦虚,后者与虚伪间不容发矣。

可是在这里我们就遇到了一个拦路虎:什么叫&ldo;真诚的谦虚&rdo;?什么又叫&ldo;虚伪的谦虚&rdo;?两者之间并非泾渭分明,简直可以说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掌握一个正确的分寸难于上青天。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