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来到这个世界后,屡屡出师不利,何瑾这时候都有些懒得抵抗。
只想让吴匡一刀剁了自己,重来一回得了。
但想不到,吴匡随后便把手里的刀,一把递给了他。
看到何瑾还愣愣发呆,吴匡神色竟又有些激动,惶恐问道:“二公子,莫非又反悔了不成?”
“反悔?......”
拿着刀的何瑾,更加疑惑了,道:“若能得吴司马相助,在下荣幸不已,又何谈反悔?”
“既不反悔,为何不让在下立下血誓,终生奉二公子为主?”
“血誓?......”
这下何瑾想起来了,比起府中那些卖身的苍头,古代还有一种效忠,是最虔诚的。
就是发下血誓的死士。
血誓的仪式,便是让效忠的死士用自己的血肉,涂抹在主公的兵刃上。
意为“以肉为剑,以血为刃”
,将自己化为主家的利刃,兵毁人亡,在所不惜。
这等仪式......真是没文化啊!
破伤风感染了咋办?
汉代可没治疗的特效药,辛辛苦苦才忽悠来的死士,没用上就感染死掉了......完全就是血亏好吧!
当下何瑾就把刀收了起来,一脸正色地言道:“吴司马乃忠义之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在下自然是信得过的。”
“更何况,何家如今风雨飘摇,也正需吴司马这等统御过兵马的将才。
我之所以收下你,可不仅要拿来当一死士,而是当作家将来看待的。”
闻听此言,吴匡还是不从,坚决要立下血誓。
何瑾就再三解释,同样坚决不同意。
最后快吵崩时,还是何瑾提议折衷一番,允准吴匡拜一拜自己,然后向天起誓,才算达成了共识。
两人当下便来到了前院,雨中何瑾就俯视着吴匡,看着这位身形魁伟的猛士,虔诚向自己下拜,庄严起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收获的第一位家将,心情不由有些得意,也有些复杂。
古代这些重诺轻死、收奴养士的风气,真是......太好了啊!
到了这样的社会中,不想着适应环境为自己谋取利益,还妄想讲究什么人人平等,那才是脑子有病!
可就在他复杂地得意时,立完效忠誓言的吴匡,又想到了个很现实的问题:“二公子胸怀包容,不计前嫌,在下为其效忠无怨无悔。
只是......大公子会同意吗?”
“嗯?......”
一听这个,何瑾当时也愣了片刻:是呀,忘了还有这茬儿了。
汉代可跟他那个时代不一样,是很讲究大家族观念的。
现在老爹何进死了,家里说话算数的,就是他兄长何咸。
何咸若是不同意的话,那......当然也是没啥关系的,最多就是两人,偷偷摸摸地维持这种主仆关系好了。
就跟古代人养了个外室,以及他那个时代的有钱人包养了个......呃,呸!
他能干这等名不正、言不顺的事儿吗?
再说,吴匡之所以会效忠他,也是有着向何家赎罪的心思,希望得到整个何家的谅解。
那样偷偷摸摸的来,显然会让人家失望的。
穿越到了未来的末世。生态破坏,一千座要塞拔地而起,作为人类最后能生存的家园。结果信峰开局就被人扔到了外界。辐射,毒气,身体只是一个普通人的信峰完全没有办法在环境中生存。还好签到选择的外挂还是在他快死的时候来了。二选一,一个改善体质让你可以活下去的药剂。还是一个超级厉害的充电宝。这还用选?结果脚下一伴。抓向药剂的手一不小心抓歪了。卧槽,选错了怎么办啊!?没关系,就在这个末世中,在所有人梦想身体进化适应环境的时代,掀起一场机甲狂潮吧!...
为了给母亲续命,陈九州被迫做了上门女婿,被人嘲笑和羞辱了三年,所有人不知道的是他那消失了十五年的父亲回来找他了,并给了他连世界首富都嫉妒的财富,父子两人摒弃前嫌的那一天,他掌握了全世界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财富。只要他一句话,整个世界的经济都要震三震。...
她,一个现代女混混,竟然穿越到古代,还成了个丑傻女,好得很!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说我是丑傻女?老娘就要好好恢复容貌并干出一番事业!说我没男人娶?这不天上掉下来一个吗?说我有极品哥嫂?不急不急,慢慢收拾就好。什么?你说我见到的那个男人是王爷?某女大手一挥从此以后,拼尽所有助你复仇,夺回应属于你的一切,以爱为名,以命为注,步步为营,凤临九天!Tags农女成凤,步步为营钰玲珑...
江无伤天才一世,却被小人暗算,今生归来,屠戮仇敌,获逆天机缘,创逆道之法,成就三尺神明,傲视天下!...
他,权势滔天,冷傲矜贵脸庞之中又透着心狠手辣。对豪门弃女的叶子清,为了嫁给自己费尽心机的行为厌之入骨。婚后,叶子清你真的就那么讨厌我吗?墨斯年掐着她脖颈的力道又重了几分看到你,就会觉得恶心!四年后,墨斯年看到叶子清牵着一个缩小版自己的小包子的时候,开始不淡定了。关键是这小包子还抱着他大腿,奶声奶气道你是我爸比吗?...
寂静夜深的街道尽头,有一家装修复古的杂货铺白做活人生,夜做死人意。天上掉馅饼这种事,很简单,只要你答应了鬼的事情,他就会帮你完成,不过,你确定你要和鬼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