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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想归想,
今天就是高兴到不行,真的真的,大家快点把照片上传到网络上(我也很想看看大家写的感想哩),
也请记得不要把照片上锁,我就是活动后狂抓大家的照片,抓一两天就不会抓了:
请第一时间就开放相簿喔谢谢啦!
我现在都放在ipodtouch里一直看大家咧!
49关于吃路边摊的三件很普通的事
这篇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随便写。
退役后,台北彰化两边我都常待,干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间约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约会,近星巴克转换写小说位置,位居五楼却无电梯可免费锻炼大力金刚腿。
楼下附近有一间很好吃的担仔面小摊,晚上七八点才开,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个礼拜,台北“后青春期的诗”
签书会前一晚,虽然不饿,但我的肚子告诉我它很无聊(毫不在乎变胖的警讯),突然很想吃点汤面之类的东西,于是穿着短裤拖鞋就下楼去啦!
!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边摊,都会点多一点小菜,比如烫花枝、烫青菜、或是切着海带或卤蛋等等,比较有宵夜约会的感觉。
可一个人吃的时候就想简单一些,我只点了一碗热汤面,慢慢吃,一边让热气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热汤面,最大的收获就是擤鼻涕的时候会很畅快。
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个年约四十的胖子跟我并桌。
他点的东西可多了,汤面一碗,烫青菜一盘,油豆腐一大块,再一盘烫姜丝猪肝,应该是饿了好几天。
当他浩浩荡荡开始扒面的时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条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夹起来吃掉。
大概是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开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会腼腆地说不用了,但隔天要签书会,心情有点好,于是就随口嚷了声:“喔。”
然后就伸筷子夹了一块猪肝。
其实我还蛮想大大方方吃胖子点的东西,然后在自己先行付钱的时候一起把两个人的帐结了,颇有豪气。
可那一晚我只带了一百块下楼,肯定不够,所以我只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东西两口,然后就擤擤鼻涕闪了。
没了,没要说什么小故事大道理。
只是觉得遇到了一个大方的胖子,也难得这样乱吃别人的东西。
不过我也想起两件小时候吃路边摊发生的事。
话说国小的午餐,大多是我妈在家里煮好,再让我爸带去学校给我们吃,一口气可以省下三个小孩的便当钱。
但到了五、六年级时,大哥上了国中,只两个小孩在念国小,有一阵子妈会干脆给我跟我弟各三十块钱,叫我们早上先去买学校的便当卷,到中午再拿便当卷去福利社换便当吃。
小孩子最擅长的事,就是不听话。
我有一半机率不会买便当,而是拿着那三十块钱,在中午时候跟同学一起到学校外面吃东西,等到午间静息过后再回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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