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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言简,其旨深,乃为《春秋》立法,示褒贬,正纲常。
此为其本意,在于‘义’之昭显。”
话音落处,正堂前排几位治《公羊》的梁国本地宿儒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他们穷尽一生研习《公羊》,对这“义”
字看得比性命还重。
“而《左氏》之传,在于事。
长于叙事,详于制度,备于人事。
其文赡,其事博,乃为《春秋》存史,记兴衰,明得失。
此为其记述之重点,在于‘事’之铺陈。”
谢均的声音在角器的加持下,更令人信服。
堂中有年輕学子已忍不住想要与同窗交头接耳,却在授业先生的瞪视下连忙垂首噤声,不敢再造次。
郑玄眉头微蹙,接言道:“圣人所言《公羊》重‘义’,《左氏》重‘事’,老朽大致认同。
然,老朽之惑,正在于此。
若《公羊》之‘义’,与《左氏》所载之‘事’,其内在情理不能贯通,甚至明显抵触,又何以释天下之疑?”
“譬如《公羊》,为尊者讳,为亲者讳,其义固然可嘉,然《左传》所载史事,往往揭示其所讳之事,并非全然合乎道义。
此等情形,又当如何以《左传》之例,证《公羊》之微言?强分‘义’‘事’,是否反而割裂了经传本为一体,互为表里之实?”
帷幕后沉默了几息,随即传来圣人的回應:“汝此问,切中肯綮。
若以《左氏》之‘事’,直接比附《公羊》之‘义’,或以《左氏》一事之表象,判断《公羊》一义之是非,则确有相悖。
此非《左氏》之过,亦非《公羊》之失,乃未能明辨‘事’与‘义’之不同层面,及其相处之道也。”
此言直指核心,不少人恍然,原来症结在此!
书吏笔走龙蛇,奋力记录,生怕错过一个字。
郑玄更是目光一凝,他感到对方正逐步逼近问题的核心。
帷幕后的声音继续道:“故而,解此结,关键不在于以‘事’代‘义’,亦非以‘义’废‘事’,而是当思如何以事证义。”
“以事证义?”
郑玄目光一闪,追问道:“圣人之意,莫非是取《左氏》之史,为《公羊》之义作注脚?若如此,则《左氏》之史事,岂非成了《公羊》义理之附庸?倘若《左氏》所载史事繁复,其间曲折与《公羊》所取之单一义理发生抵牾,又当如何取舍?是以义裁事,强使史事屈从于义理?还是以事限义,令《公羊》微言因史事而有所折中?此中尺度,最难把握。
若《左氏》之史事细节,与《公羊》所倡之大义,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甚至有损《公羊》义理之纯粹,又何谈以事证义?”
郑玄的每一问都切中要害,堂下众人听得心潮澎湃,暗道康成先生不愧是一代经学大师,这番诘问环环相扣,步步紧逼。
帷幕后,谢均暗自调整了一下呼吸。
他能感受到郑玄这番追问的分量,也明白接下来的回答将决定这场辩论的走向。
“以事证义,非是将史事矮化为附庸,亦非强使一方屈从。
试问,若无《左氏》所载文公行聘、宣公纳贿之具体史事,则《公羊》于纳女口实、赂者道行之贬,其义虽存,其微何以彰显?其警示后世之力,岂非有所减损?”
“此中奥妙,在于明辨体用!
故曰:经义为体,史事为用!
体用之间,非但并非相悖,实乃相辅相成,互为阐发。”
圣人循循善诱,“《公羊》之义,其理昭昭,然其光辉如何遍照万物,则需《左氏》之史事,为其勾勒轨迹,描绘其形。”
经义为体,史事为用!
这八个字仿佛具有千钧之力。
堂下諸儒生,无论治《公羊》还是《左传》,皆是闻所未闻。
初时错愕,有人甚至下意识地张大了嘴,笔都忘了动。
继而,眼中爆发出难以置信的精光,反复咀嚼这八字真言,不少人脸上渐渐浮现出茅塞顿开的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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