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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没表态,丁煜也没戳破,还表现出对这位珍稀动物很有兴趣的态度。
可冯书颖连我跟珍稀动物是亲戚都不知道,自然也挖掘不出更有深度的内容,这个话题也就不了了之。
一顿饭吃完,外面已是繁星拥月,看着丁煜的两座敞篷车,冯书颖双眼放光,捏着娇滴滴的腔调道:“丁煜哥哥,这附近车子好难打,你能送我回家吗?”
我心想那我是要走着回去还是滚着回去啊,又转而看向罗莎莎,只见她一脸无所谓,完全不操心交通工具问题。
“你会开车吗?”
丁煜把钥匙递到她面前,“我刚才喝了点酒,开不了车了。”
冯书颖接过钥匙猛点头,自称有多少多少年驾龄,车技精湛得青出于蓝。
“那就好,你开我的车和你朋友回去。”
“啊,那、那你呢?”
别说冯书颖,连我都怀疑丁煜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你姐姐她吃撑了,坐不了车,我陪她走一段消化一下。
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说完丁煜轻推着反应迟钝的我头也不回地离开酒楼。
“你才吃撑了呢。”
走出了她们的听觉范围我才低声回骂他。
他笑着问我吃饱了吗,我说就算没吃饱,听话都听饱了。
我们走了一段才打的回了雅悦花园,走上电梯我才想起要还他衣服的事,便问他住在哪里,等会把衣服送过去给他。
丁煜嘴角一弯,道:“怎么,你还不知道我住哪里?那晚不是在阳台上见过我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夜宿他家
丁煜话说完便飘也似的出了电梯,我咽了把口水,电梯墙反光中看到自己目瞪口呆的死鱼样,赶紧收拾神志摸出钥匙跟着他出去。
其实早猜到背心男是他,不过是自欺欺人宽慰自己那是个毫无存在感的路人甲。
想到那晚春光乍泄就自觉蠢得无地自容,越想越觉口干舌燥,一到家随手丢了钥匙就去喝水。
等灌了一大杯的水,把自己涤荡成一个正常青年,我又欢乐地边哼小曲边回房去拿丁煜的衣服。
出门前接到老唐电话,说临时出差,叫我每天去给他的猫换水添粮掏猫屎,备用钥匙在姨妈家。
我揶揄了他几句,他素知我是必定先损人后才肯顺从,也就放心挂了电话。
扔了电话便出屋关门,拎着那两件衣服摁隔壁家门铃的时候,感觉自己真像个山寨的快递员。
门开了,丁煜扫了一眼我,淡淡说了句“进来吧”
就转身回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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