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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活下去。
要坚强的活下去。
为什么要杀光我的族人,我要让你们付出代价,呤霄悲愤的目光中漏出一抹坚韧。
清凉的湖水使得呤霄打了个寒蝉,清洗掉身上干枯的血迹后,呤霄在浅湖边缘四处扎鱼,然而也只是扎到一条小鱼,摸到两只螃蟹,无奈的他,找来木柴,学着将军府仆人的模样在湖边找来打火石和一些细碎干枯的柴草。
此时已经是傍晚,火焰伴随着风向来回扑闪,小篝火上的鱼蟹散发出阵阵肉香。
他取下烤鱼,狠狠的吞吐着那鲜嫩焦脆,却感觉无味。
呤霄每咬下一块鱼肉,眼神就变的更凶狠。
牙齿连鱼骨都咬碎了,活着,我要活着。
我要活下去,我要变强,让那些灭杀我部落的人,生不如死!
他的脑海被那屠城的画面撕扯着,如同是他手中的烤鱼。
随着夜色渐浓,一声惊呵声传来,是谁,是谁生的火。
看着远处升腾的火光,负责巡查的卫兵快速跑了过来,他们是两人队,其中一个貌似领头人模样高喊道。
不会是鬼魂吧,冤死鬼来索命吧,我们快跑,一个怯懦的士兵名叫二狗的边跑边喊道。
狗屁,你他娘的站住,二狗听见没?说罢,带头儿巡逻的士兵跑过去一把抓住落荒而逃的二狗,怒喝道,你他娘的见过鬼魂会烤火吗?啊什么,烤火?二狗用手揉了揉眼睛说道,他再次朝距离乱葬坑不远的湖边看去,那的确是一堆篝火的火光。
你他娘的怎么还这么胆小,也就这点出息!
要是真个让你上战场,恐怕你得第一个尿裤子,娘的!
走!
,我们过去看看,领头士兵抓住二狗的手臂不由分说,骂骂咧咧的拉扯道。
呤霄听到怒骂声,不禁打了个寒噤,想都没想,撒丫子就往旁边的竹林里跑。
因为他年龄小,仓皇跑起来仿佛一只野狗。
两个巡逻士兵快速跑到火堆旁边,看到地上的鱼骨头之后,那领头的士兵白了一眼叫二狗的士兵,淡淡嘲笑道,果然是个鬼魂,不仅生了火,而且还抓了鱼在吃烧烤,你看吃的还挺干净。
正当他要发笑,那怯懦的卫兵辩解道,怎么可能呢,咱们才刚刚攻下青源城,还没来得及掩埋这些尸体,这么晚了,什么人敢在这么一个地方吃烧烤啊?旁边可是万人坑呐!
哈哈哈,虽然听了那个叫二狗士兵的话,但是领头士兵还是忍不住笑道,你他娘的懂个屁,看看这是什么,领头士兵用枪尖挑起地上的鞋子。
是小孩的鞋?怯懦士兵惊呼。
那领头士兵肯定道,废话!
难不成这鞋子你还能穿?。
难道你早就看出来了?,怯懦士兵不服的反驳道。
是啊,而且只是一个小孩儿而已,应该是从战场上遗留下的孤儿吧,领头士兵自信道。
那我们不去抓住他吗?如果让我抓到,我一定让他陪他的家人团聚,岂不是做了一桩好事,二狗因为被领头嘲笑,恼羞成怒道。
领头士兵鄙视了一眼二狗道,清源城已经被攻陷,多杀一人,少杀一人现在都不再重要了。
况且这也只是一个小孩儿而已,今天咱们就当什么人也没看见好了,说罢一脚将小鞋踢入青潭湖中。
此时的呤霄,一路急跑,穿越了数片竹林,当跑出去几里路程之后,呤霄喘着粗气停下脚步,抬头看去,看到密林后山的山腰有个寺庙,疲惫不堪的他,狼狈的来到庙前,庙门已经掉了一扇,剩下的一扇也歪斜着,摇摇欲坠。
残破不堪的寺庙里,烛台前的香炉已经被厚厚的蛛网和灰尘笼罩,地面四散的稻草横七竖八的乱一团,这是一个菩提庙,虽然呤霄现在只有八岁,但是他天生对文字有特殊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堪称悟性奇高。
看着菩提雕像两旁的破旧朱红柱子上,依稀可以看到两行金色对联,普度众生千般苦,拂平天下万重难。
呤霄看着这幅对联,想起自己前几日还是将军府的少公子,现在部落没了,家也没了,流落落魄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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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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