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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是苍鹰部落的第一勇士,呵呵!”
背着格桑的任务就落在了雷巨的肩膀上,好在他人高马大,也不觉得沉重。
反而给人一种轻松的错觉,仿佛他肩膀上扛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空口袋似的。
“他是第一勇士?”
“一个井底之蛙部落自封的家伙,估计比战斗技巧,连岩石都要比他强。”
“没错,苍鹰部落都是软蛋。”
青木附和道,似乎对这么一个蛮牛部落的邻居,部落的战士都表现出一种轻蔑的态度。
显然,两个部落在以往的交往过程中并不愉快。
对于第一,李顿有着比蛮荒人更加敏感的反应。
第一是荣誉,同时也是实力。
可在蛮荒,属于矮子里拔高个的选拔,第一,远远没有李顿想象的那么重要。
格桑的第一,也就是在自己部落中的身份,出了苍鹰部落,他什么也不是。
反正,雷巨是一点都不把格桑当回事的。
不过在李顿看来格桑的体格强壮,肌肉遒劲,看着是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
实力也不容小觑。
蛮荒人和自然打交道,和野兽争夺生存空间,战斗技巧不会缺少。
如果是一个健康的格桑,恐怕两三个普通人是对不不了的。
年轻,拥有一副好体魄,格桑很有可能会活下去。
如果这家伙拥有足够的求生意志的话,奇迹不会远离他而去。
赶到部落营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正午。
整个蛮牛部落的成员都在忙碌之中,甚至连采集食物的小队都没有出去。
这在平时是难以想象的,好在部落拥有了相对宽裕的食物储备。
加上巫总管的调拨也有了一定的成效,部落的食物应对冬季应该是足够了。
可是战争要降临了。
谁也没有心思在这个时候去耗费精力营造营地,蛮牛部落像是一个袖珍的战争机器,看似渺小,可一旦战争的钟声响起的那一刻,整个部落却能够异常地团结,飞快地运转起来,迸发出让人咋舌的战争效率。
每一个人都各司其职,出现在巫总管认为最需要的岗位上。
季老爹擅长的是编织,但实际上,他对于李顿设计的弓的制作也有很独特的理解。
尤其是在动物胶和植物松脂等作为粘合剂的使用上,已经达到了极致。
他带领的长弓制作小队,已经选材完毕,开始了初步材料的处理过程。
而陶女的制陶小队,也放弃了制造陶器的任务,开始按照岩石带来的图样,开始制作弓箭的箭头。
陶制的箭头恐怕没有石头的锋利,更比不上金属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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