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是他的傲骨狂形,疾俗愤世,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他就要加以说穿揭露,冷讽热嘲,军形尽相,使聆者为之叫绝称快!
相处熟悉了一些,慢慢地发现曹雪芹的可爱绝不止这些,他“嘴”
上的妙处固然过人,“肚子”
里的妙处更是不一而足,同时“手”
头也不绝活。
越是和他相处,越是发现这个人的更多的了不起。
渐渐地他们成了“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的好朋友。
爱诗的敦诚,一旦发现曹雪芹有着惊人的诗才的时候,他的惊喜佩服,使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密切亲近,于是乎,敦诚在课余无事之时,就爱和雪芹交谈。
他们每逢日里事毕,教师退憩,晚间多暇,便聚在一起,剪烛快谈。
尤其当每年金风乍起,暑气日消,夕事渐长,秋灯有味,他们的夜话是多么大的享受!
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诚学校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所以他在若干年后,还总忘不了这种真正的乐趣,见于吟咏,印象永难磨灭。
在当时,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还远远没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大家不过是把它当作为“闲书”
,最多也只是看了欣赏,思想上绝不以为它是可登“大雅之堂”
的东西;朋友们爱重曹雪芹,也不会把他这一方面的才能摆在第一位。
换言之,曹雪芹在敦氏弟兄等人心目中,首先是诗人,然后才是别的文学艺术家。
敦敏在雪芹生时的诗句说他:“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
;在他死后的诗句说他:“逝水不留诗客杳,登空忆酒徒非”
。
敦诚就更强调了,他后来回忆和雪芹在宗学相会相交的原由之一就是“爱君诗笔有奇气”
;雪芹卒后,敦诚有一次和人联句,追怀所有的亡友,一一加以列举,在说明“诸君皆可述,我辈漫相评;宴集思畴昔,联吟忆晦明”
之后,其第一位列举的就是“诗追李昌谷”
的“曹芹圃”
(按即雪芹);又有一次谈到他自己写作一折《琵琶行》传奇剧本,说明:“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
之后,那首先列举为便的又就是曹雪芹的诗句。
为什么敦诚这样推许曹雪芹的诗呢?第一,因为敦诚本人是诗人,懂得诗,所以能赏识曹雪芹的诗;第二,因为曹雪芹的诗实在好,比敦诚自己的诗要高得多,所以不容敦诚不欢喜赞叹,佩服倾倒。
正因如此,敦诚才特别赏爱、佩服曹雪芹的诗。
一则雪芹的性格和他更相近,诗路也相似,所以惺惺惜惺惺。
二则雪芹诗才器局,比他大得多:己之所短,人之所长,相形之下,所以愈加钦佩。
曹雪芹的诗,主要是师承他的祖父。
他虽然没有赶上他爷爷的晚年,但那部丰富多彩的《楝亭遗集》他却下功夫读过。
这样,不论是他主动自觉地要向祖父的诗学习,还是时常披读而熏陶浸染,他作诗颇受祖父诗格的影响是没有疑问的。
身怀上古大衍神方,手握妙手回春术。脚踩各种二代,拳打各种装逼。一个普通的乡村小农民,正在彪悍地在进行着一场震撼都市的完美逆袭。当然,必须有美女陪伴!...
佣兵界的超级兵王,重回都市成为一名打杂的小文员,却意外被美女总裁看上,从此步步高升,风生水起...
充满无限可能的进化空间,遍布危险与机遇的剧情世界。这里拥有你所熟悉的环境和人物,同样也有新鲜的发展和演绎。而这些幸或不幸的被选中者,在末路中,他们只是需要寻找一个新的方向。...
七八十年代的港台是什么?华人的捞金桶!娱乐的天堂!两次能源危机,一次股灾之后,萧条的香港人在寻找一条复兴之路。电影会是么?王炜,一个2013年的屌丝写手重生在台湾,开始了自己华丽的逆袭。屌丝?不!逆袭之后就是妖孽!金镛他是武侠界的天才,但武侠留不住他,因为他还是一个全才!徐可他是我的伯乐。邵一夫这小子是天生搞电视的么?妖孽!吴盾他是大佬的儿子,竹联的太子,更是竹联的图腾。咔梅隆没有王就没有我。毕尔盖茨这家伙太懒,太不可理喻,毫无责任的将微软丢给了我和史蒂夫。山口组组长田冈一熊八嘎,这家伙还能在无耻点么?林風骄我永远站在他的身后。林清霞他永远是那么淡定。奥黛丽赫本如果说我是天使,那他就是上帝,总在人最无望的时候降临。...
作为一名普通小百姓的孟梦不知道怎么死亡的,又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地府的孟婆,从此开始自己各种各样的小清新的地府生活,又莫名其妙的卷进了几件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件之中本站为书迷更新萌货小孟婆最新章节,查看魍小鬼所撰玄幻萌货小孟婆的最新章节免费在线阅读。...
他,是华国战神,经过无论奋战,却在几个月前,他突然被原来高家的掌舵人高老爷子接到了高家。指名他与自己的孙女结婚,入赘到高家。周锋,一个赘婿!那些人看不起他,却在一起流落荒岛上时,他成了他们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