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时的应茴大概知道些杨煊家里的事情,她并不喜欢电视上那个看似风度翩翩的润城副市长,她也想不出杨煊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但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杨煊一定不会成为另一个杨成川。
她这样想着,那时就很不客气地说了出来,还差点为此跟那个女生吵起来。
现在想来,那时呛出口的那几句话并非完全冲动,杨煊的确不会变成第二个杨成川。
如今的杨煊看上去成熟而凌厉,身上并无一丝一毫杨成川当年圆滑世故的样子。
归来仍是少年,这句话在她脑中一闪而过。
代驾走出了医院大门,杨煊这时朝应茴的方向看过来。
应茴意识到他看到了自己的车,便推开车门下车。
她站在车旁,杨煊朝她走过来,就像对着普通朋友一样很自然地问:“到了多久?”
“大概几分钟吧,”
应茴说,“我已经尽力开得很快了。”
“谢谢了。”
杨煊又说。
应茴微微歪了一下头,看着他问:“你是以什么身份替他谢我的?哥哥?还是恋人?”
杨煊看上去有些意外,似乎没有料到她会知道他们的关系,但很快他就笑了笑:“不能同时么?”
“你还真是没怎么变啊杨煊。”
应茴也笑,笑完又说,“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你做什么我都不会觉得太意外……我也快结婚了,跟你讨一句祝福不过分吧?”
她说着伸出一只手来。
“当然,”
杨煊礼貌而短暂地握了一下便分开,看着她说:“祝你幸福”
。
“谢谢,”
应茴说,“你们也一样。”
她说完这句,车里的手机响了起来,铃声透过未关严的车门传出来,“那我回去了。”
她拉开车门上了车,拿起手机一看,电话是丁黎打过来的,她一边接着电话一边跟杨煊道了别,把车子开出了医院大门。
病人胸部被一根细钢管贯穿,伤处距离主动脉很近,薛远山和汤君赫两侧同时进行胸腔镜手术,一个半小时后,手术成功,病人脱离生命危险。
汤君赫将止血钳放回手术器械盘,侧过头,一旁的护士立即给他擦汗。
关胸完成,薛远山先出手术室解决其他事情,汤君赫一边脱手术服一边向手术室的护士交代接下来的事情:“24小时监测心率,明早起来记得测引流量。”
护士一一应下来,他摘了口罩,给杨煊拨过去电话,走回值班室。
电话接通,汤君赫说:“哥,我做完手术了,你在哪儿?”
“在附近走走,现在过去接你?”
杨煊问。
“好啊,我想去值班室洗个澡,出了好多汗。”
汤君赫用手揪着领口的T恤扯了扯,小声地对着电话说。
刚刚的胸部贯穿伤手术相当棘手,以至于汤君赫做完手术后出了一身汗,他走到浴室脱了衣服,然后站到花洒下面冲澡。
他洗得很快,正用毛巾擦身体时,外面忽然响起敲门声,他以为是护士过来找自己有事情,顺手拿过搭在一旁的T恤,见它被水溅湿了,有些嫌弃地放了回去,然后伸手从衣架上拿了一件干净的白大褂穿上,拿过那条黑色的裤子问门外:“什么事?”
“是我。”
隔着一扇木门,杨煊的声音从门后传过来。
汤君赫正要弯下腰穿裤子,听到杨煊的声音,他把裤子搭到衣架上,拢了拢身前的白大褂,走到门前给他开门。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