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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人都虚荣。

她喜欢她凭掌纹的热度贴上膝盖,就让温泽念有反应。

温泽念读着故事,眼尾瞥向孟宁。

真的,那张脸太具有欺骗性了。

睫毛很长,不算浓密,反而加深了某种纯挚感。

坐在这样的灯光和露台洒进的月光里,面庞干净得不像话,黑白分明的眸子像一汪浅溪。

看着那么乖,手掌却在温泽念的膝盖上轻轻摩挲。

或许唯一泄露她内心感受的,是微垂的眼睫,和偶尔一滞的呼吸。

温泽念于是知道了,孟宁迷恋她的膝盖。

孟宁觉得,她这一靡靡的想法,或许于温泽念出现在员工餐厅、藏在桌面下用膝盖轻碰她腿的时候,便已初现了端倪。

直到现在,她坐在温泽念身边,当真用手掌去摩挲那纤巧的膝盖,证实了她自己就是无比渴望这样做。

丝袜微粗的质感反而让人想起温泽念柔腻的肌肤。

她改为用指尖打圈,听温泽念的呼吸随着她的节奏而变调。

她凑近温泽念耳边:“我喜欢你穿丝袜。”

“但现在脱掉,好吗?”

科幻故事描绘着宇宙的浩瀚,人类何其渺小,或许唯有欲念能控抵御其中虚空的无常。

长绒地毯每天有人清理,干净而柔软,方便孟宁双腿并拢交叠、坐在上面。

她想吻一吻温泽念的膝盖。

她喜欢温泽念纤长的脖子。

喜欢她柔软的耳垂。

也喜欢她的膝盖。

她发现自己喜欢的地方有个共性。

那都是人体脆弱的部分。

轻轻一碰,血液就往那边涌动,露出斑斑的红。

此时温泽念的膝盖便是如此。

皮肤那么薄,透出优美的骨相,被孟宁吻出些晶莹,又像打翻了异木棉的花枝。

那是一种瑰丽到令人迷醉的色泽,介于绯与粉之间,若古时美人多贪了几l盏薄酒,面颊上便也会泛起这样的色泽。

孟宁抬眼去望。

温泽念的面颊上也是如此,这让她看上去有醉意。

温泽念应该有些生气。

因为孟宁每次把人挑拨起来,又固执不肯摘佛珠。

温泽念让她躺在浴巾上自己跪在她面前。

这时的温泽念是不讲求尺度的。

那张平日里看上去分外优雅的薄唇并不忌惮于提醒:“孟宁,记得吗?我说过喜欢听你的声音。”

科幻故事已经念完了,今晚没有故事来分孟宁的神。

可另有一处牵着她神思,一丝一缕的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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