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光光是在周来家里呆到下午才离开的,临走时罗宜给她拿了好些阿姨带回来的特产,她原本是不要的,见罗宜坚决,只得都拿了。
不过才四点多,回去也没事儿做。
想着新家那边还要添点儿东西,她就带了小家伙去了超市。
小家伙是还没去过新家的,不停的问这问那的,江光光一一的都回答了。
刚买完东西出了超市,郭数就打来了电话,问她在哪儿。
他这段时间忙,新家那边他是一次都没有去过的。
江光光这下就回了句地址,郭数就让她等着,说他也在附近,一会儿就过来。
本来只是打算随便买点儿东西的,听说郭数要来,江光光这下就将东西给全买齐了。
郭数来的时候她还未结账,本是让他在外面等着的。
谁知道他跑到了超市里,和小家伙打了招呼后很自然的推过了她的推车,问道:“还有没有什么要买的?”
说完他又去看小家伙,笑着问道:“闹闹想吃什么?我来请客。”
小家伙一向零食都是吃得少的,听到郭数的话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就转了起来,眼巴巴的看向了江光光。
郭数看着他那样儿忍不住的就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说道:“不用看你妈妈,今天破例一次。”
小家伙听到这话就高兴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跑去拿东西去了。
超市里人虽是不多,但江光光是不敢掉以轻心的,赶紧的跟上了小家伙。
等小家伙开始选东西,不再乱跑了,郭数才开口问道:“打算什么时候搬?”
江光光就说了自己找到工作的事儿,搬家是越快越好,但恐怕得等上班之后了。
刚开始去公司,两眼抹黑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怕照顾不了小家伙,就只有等稍稍的稳定下来再搬了。
郭数知道她找到工作是挺为她高兴的,又问了是哪家公司。
江光光就说了名字。
他应该是没有听过的,就说先做做看,不合适再换。
为了庆祝江光光找到工作,他就笑着让江光光请客。
江光光这些日子在外面跑,多数时候都是在外边儿吃的。
这下也不想在外面吃了,想到新家里什么都有,就问郭数想吃什么,她去买菜自己做。
郭数倒是一点儿也不客气,说了几个菜。
然后叫上拿了好些零食的小家伙,一起去蔬菜肉类区买菜去了。
既然是请客,自然是不能太寒碜的。
江光光买了鱼又买了肉和排骨鸡翅,以及好些新鲜的时蔬。
新家是什么都有的,到了家里,江光光便先将餐具给拆洗了。
郭数应该是来看过房子的,并没有到处去看,脱了身上的西装挽起衬衫的袖子要帮忙。
他是从公司出来就直接过来的,身上的衣服也未换。
江光光哪能让他帮忙,在他的坚持之下最后将需要择的菜给他,让他帮忙择菜。
小家伙在客厅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两人就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郭数这些日子是忙的,眼底还有青色。
郭氏的动荡江光光多少是听了些的,见他似是放松了不少,就问道:“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郭数就点点头,说道:“处理得差不多了。”
他这段时间是疲惫的,在未撕破脸皮之前那些长辈无一不是慈爱的,在撕破脸皮之后,丑陋的嘴脸便露了出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