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45 章 045(第1页)

所谓一览无遗。

穆千璃怔着眸子,入眼便将那副身体尽收眼底。

她摸过,倚靠过,用身体别处感受过。

却是头一次,清晰又完整地看见过!

片刻间,她的脸庞肉眼可见地蔓上绯红,脑子里一片空白,甚至忘了避开视线。

直到院中枝头一只不懂事的鸟儿鸣叫一声。

穆千璃赫然回神,忙别过头去:“我来看看你的伤势。”

余光仍旧能窥见一抹白皙,但穆千璃已是极力在让自己镇定下来了。

要说她打小就在镖局跟着一群大男人混大,也不是没曾看过男子打赤膊。

小时候那些叔叔伯伯不怎避让她,长大了些后倒也知晓多少遮掩着点。

不过偶尔天气实在炎热之时,大家伙便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久而久之穆千璃对此倒也该是见怪不怪了。

可是,面对慕容澈时,她还是不争气地红了脸乱了心跳声。

她是见过不少男子打赤膊,可从未见过这般身材的啊!

初见慕容澈时,穆千璃对他的第一印象便是白。

冷白的肤色透着一股不健康的病态,但光照洒落时,又透得发亮,映出皮肤内浅淡的粉红色。

如今,这抹白皙顺着他的脖颈延伸向了他整个上半身。

衣衫遮挡下,原本看起来显得清瘦的身形,却是精壮有力。

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无一不透露着极具力量的美感。

因为白,所以格外夺人眼球。

可是虽然白,又一点不显孱弱。

甚至,因为那片白皙的肌肤,太过透亮,太过光滑。

所以两处粉嫩的鲜艳色泽便更加显眼,让人只是惊鸿一瞥,视线便聚焦于此,转眼后还久久没能挥散画面。

他怎么……这么粉……

穆千璃表面看着已是镇定了下来,但内心却是仍在车马轰鸣。

慕容澈不自然地轻咳了一声,低声道:“我正准备换药。”

说罢,屋内传来轻微的窸窸窣窣的声响。

穆千璃余光瞥见慕容澈弯腰捡起地上的衣服,像是打算要穿上遮掩自己。

他一弯腰,那腰身曲线便勾勒得更明显了几分,在穆千璃转头看去之时,恰好映入眼帘。

但随之瞧见的是他捡衣服而伸出的手臂上,那被鲜血染红的纱布。

穆千璃眸光一颤,顿时皱起眉头大步向前:“你穿衣服怎么换药,先把药换了再穿。”

美色当前,要做到完全心无旁骛自是不可能的。

但慕容澈的确伤得很重,即使伤口被纱布包裹着,但看那包裹的面积也知那一道刀伤几乎延长到他整个大臂。

慕容澈刚直立起身子来,手上捡起的衣服就被穆千璃一把夺过放到了桌上。

穆千璃转头看了一圈,却没发现换药的

药箱和工具。

“你的药呢?纱布还有剪刀呢?”

问完话,穆千璃也同时发现,屋子里连清水和毛巾也没备好。

那慕容澈脱了衣服坐在这是打算如何换药?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