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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尼城,恐怕是鲁凯大6最小的城市,人口只有四万多点,看看它的城墙,土筑板墙,才三米多高,你就知道这城市有多么可怜。
小城又脏又乱,隔着很远,就可以闻到它的酸臭味,它像一只没有洗干净的袜子,或者一个烧着劣质煤的破炉子,总之接近它无法联想到美好的东西,布莱恩带着两车“货物”
,用了一天多的时间才赶到门口,看着守城士兵猥琐的样子,眉头不由深深皱起。
“是托比商会的人,这次运酒过来吗?”
士兵腆着肚腩,晃晃悠悠地绕着马车转了一圈,“按照老规矩,留一坛给兄弟们解解渴。”
布莱恩看着那货油亮的脏军服,要死没死的样子,打心里感到腻歪,要是自己的士兵,现在准给他一个嘴巴。
他向戈德温使了眼色,戈德温搂住士兵的肩膀道:“这位老爷,请到一边说话。”
戈德温往士兵手里塞了三枚银币:“这些够兄弟们喝酒了吧?”
守城门的小头目眼睛一亮:“还是托比商会的人财大气粗,进去吧。”
“向您打听个事,这两天同心商会的人进城了吗?”
“打听消息。”
小头目嘿嘿一笑,用手掂了掂钱币,“三个银币可不够。”
戈德温只好又掏出两枚银币,小头目想了想才道:“告诉你,没有,至少我没看到。”
戈德温吃了瘪,气愤地瞪了士兵两眼,走过来对着布莱恩摇摇头。
布莱恩停顿一下说:“进城,我们自己打听。”
和当初的托比镇一样,这里街道狭窄,管理不善,街上什么都有,货摊、狗舍、垃圾堆、柴火堆,破拖鞋、流浪汉,简直没有想不到的脏东西,货栈、店铺、酒肆还有居民相杂,吵吵闹闹乱七八糟,让布莱恩觉得脑袋疼。
“三十多个人的大队伍,不难现,只要他们在城里,一打听就知道,我们先去安置货车马匹,让商会店铺的人来探听情况。”
布莱恩道。
邓肯五十出头,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又对蓬尼城无比熟悉,现在成为托比商会的合作伙伴,帮助萨琳娜打理店铺,他自然听说过布莱恩子爵大人的名头,对年轻人有几分佩服,知道他们的来意之后,立刻找了几个伙计,开始打探盗贼的下落。
两个小时之后,邓肯匆忙回来,向布莱恩汇报:“大人,您要找的人,很可能在方格子旅馆,昨天他们三十多个人半夜住的宿,现在正在喝酒。”
“在街上打架,城防军管不管?”
布莱恩对于蓬尼城并不了解,也不想用子爵的身份,让城主来协助抓捕。
“打得厉害了,还是会管。”
邓肯答道。
“那就尽量不打,我和丽莲两个过去,如果出了事,其他的人自行回枫叶镇,不必管我们。”
“大人,我看您还是多带几个人。”
枫叶镇的军官富勒建议,他还惦记着守卫团团长的位置。
“我一向不喜欢把命令重复两遍,再跟你解释什么,难道你不清楚这里不是我的地盘,城防军就算再差劲,人数也有上千,到时候你能逃走?”
布莱恩显然对这个富勒不是很满意,“我暂时还不想和大公的下属打交道,你明白了?”
戈德温喝斥道:“军人服从命令,哪有这么多废话!”
“对不起,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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