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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哲淮轻笑一下:“你怎么知道是公寓楼?”
“嗯?”
盛栀夏有点懵,他最近也没提过,一切都毫无征兆,“你真在那边找好房子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本来想着下个月再跟你说的。”
陆哲淮在石桥边上停下脚步,走到她面前,半蹲下来看着她,伸手轻轻捏一下她的脸颊,说,“那儿有一个小庭院,准备安排园丁修剪,种些你喜欢的花。
草坪也很宽,到时候可以养狗。”
盛栀夏与他对视良久,转头看着那片荷花池。
“还是住公寓吧。”
不要给她这么大的负担。
陆哲淮怎么可能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但他没有撤销原先的决定,而是为她增一项选择:“你不喜欢的话,我另外找一间公寓。
那栋房子依旧留着,你想住的话,随时可以过去。”
盛栀夏时常觉得,他待她真的够好了,好到单拎一件出来都是沉沉的偏爱。
只是她很难懂得,那些好里到底有多少笃定,又有多少不顾一切。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石膏至少要打一个月。
盛栀夏发觉,自己的右腿多少有些命途多舛。
之前从马上摔下来,首先遭罪的就是这条腿,其他部位安然无恙,顶多擦伤,就它严重骨折。
再后来,她参加西北多市联合举办的一场马拉松,在正式比赛前练习了一个星期。
眼看着进步飞速,可没想到这只腿又不争气,临近赛前还崴了一下。
不过比赛当天,她还是连喷好几下镇痛喷雾,在足踝逐渐麻木的时候越过起跑线。
可药效终究有个期限,最后她只能跑完半程。
“原来从小就那么执着。”
陆哲淮平静道。
时间刚过零点,他在书房处理一些文件,盛栀夏坐个小轮椅待在一边,慵懒地靠着他肩膀。
“你当然没体会过那种感觉。”
她说,“不过我也不钻死胡同,痛得受不了我就不跑了,反正落后那么多,跑完也赢不了。”
“跑了那么长一段,怎么不算钻死胡同。”
陆哲淮漫不经心地边写边说,钢笔落迹时散逸淡雅墨香。
“当然不算,只不过耗了些热情,见好就收。”
盛栀夏的目光落在他手边,问,“你的钢笔字练过吗?”
“没有。”
他淡然说,“小时候练的行草,但不是硬笔。”
“那你教我,我喜欢这样的字。”
她直白道。
于是三秒后,陆哲淮暂时放下笔,将她抱到自己身前,让她正对着书案坐在自己腿上,同时一手圈住她的腰,将她护在怀里。
他总是有求必应,要什么给什么,她几乎习惯这份纵容。
“静下心,先练运笔。”
陆哲淮让她握笔,而他握着她的手,力道该轻时轻,该重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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