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切开了脖子,这人还能活吗?!”
那曾为鲁姑娘施针的老大夫失声叫了出来,“荒唐,简直荒唐!
本来就不该让这小姑娘任意妄为!”
大夫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周围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围观众人。
原本怀着一丝好奇看着萧御救人的诸香客与寺中僧人稍稍安静了一瞬间,此时正犹如一滴冷水滴在看似平静的热油当中,猛然间炸开了锅。
“这个小姑娘是个疯子吧!
这哪里是救人,分明是杀人,快点把她拉开!”
有人高声呼喝道,已经有几个人开始向着萧御走来。
鲁家的下人也被那一刀惊得呆住了,面对着拥了过来的那些人,一时间犹犹豫豫不知是拦是放。
萧御却对外界的一切充耳不闻,那纤秀的指尖连一丝微小的颤抖都没有,稳若泰山亦不足以形容这样的镇定。
乔晋有些疑惑地看着这令他不解的、充满谜团的少女。
连他都感受到了那群情激愤的震颤,她真的不害怕吗?她为什么不害怕?
因为姿势的关系,乔晋觉得凤大姑娘的头顶离他很近,非常地近。
他几乎能够感到那柔软发丝轻拂在他脸上的轻柔感觉,鼻端萦绕着的全是一种独特的清新的淡香。
他流连花从如许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只是闻着味道,只是这若有似无的接触,就如同饮了几斤美酒下肚,已然微醺了……
刀刃锋锐,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之间横行切开一道2厘米的切口,在接近环状软骨处切开环甲膜——捏着刀的指尖没有任何犹豫,驱动着寒光微闪的刀刃切开那细白的皮肤,牵开皮下组织,找准位置,再一刀切下。
这些操作只在一分钟之内完全,而那些被他惊吓到的人群还在叫嚣着慢慢靠近。
萧御连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浪费,他将刀扔回酒里,又拿出那只泡在开水中的笔管,小心地插在切口处,这才慢慢直起身来。
乔晋还在沉醉于同美人的亲近当中,冷不丁地鼻中闻到更多的血腥气味,他低头一看——刚才萧御手术的时候一直挡着他的视线,乔晋还没外面的人看得清楚。
此时刚刚完成手术的患处大喇喇地暴露在他的眼前,视觉冲击一下子过大,乔晋差点没吐出来。
这……这就是凤大姑娘刚才鼓捣出来的东西?她……她也太……太——
总之什么旖旎心思都被那插在破开口子的喉咙里的半截笔管给吓回去了。
萧御没什么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小伙子,忍一忍就好了。”
乔晋:“……”
他从刚才就想问了,为什么凤大姑娘一直用那种慈详的口气叫他什么“小伙子”
?!
这是什么奇怪的称呼!
萧医生却只是觉得在这么多排斥科学、净给他添麻烦、防碍他救人的封建士大夫当中,有一个这么支持他工作的小伙子,实在令他十分感动,态度自然就比对别人慈详多了。
萧御拔下一根头发,在笔管的头部静置了片刻,有一丝微弱的气息吹动了柔软的发丝,轻轻摆动着。
不算清新的空气透过笔管争先恐后地进入气道中,流通到肺泡,刚刚沉睡了片刻的器官在大气压差之下猛地恢复了舒张,鲁姑娘仍旧紧闭着眼睛,却突然狼狈地呛咳出声。
她神志不清地摆着头,想要伸手去抓喉咙,都被萧御和乔晋死死地摁住。
刚刚走到近前的人群在刹那间又猛然停顿住了,每一双眼睛都不敢置信地望着正中央的那三个人。
活了……居然真的,活过来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