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一心已经习惯,毕竟自己可是穿了一天,一意那更不用说,这不是基操吗?
带着两个刚洗的干干净净的孩子去张家老宅。
因为叶娉讨厌张家的人,所以当初盖房子的时候就要求了距离要够,所以他们家的房子和老宅的房子走路的话需要五分钟呢。
而且他家的房子还在山脚的位置,对面就有一条五米多宽的河。
原叶娉给张家说的是这一块人少,安静,她不喜欢和大队的人过多交流。
但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这里就是方便和田俊幽会,况且知青院到这边还有一条小路,那条路上没有人家,很方便的。
一路走过去,需要路过好几户人家。
这个点,没有上工,大家要么是在家准备收自留地的菜,要么就是上山找柴火。
看到叶娉的人不多,不过但凡看到的都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来。
这叶娉是怎么回事?还是第一次见她主动往这边走,而且还带着两个孩子,最主要的是手上居然还牵着张一心。
多稀奇的事情啊,以前碰到叶娉,那对两个孩子不是打就是骂,现在居然这么和平。
叶娉牵着一心,一心牵着一意,三个人把本来就狭小的土路给占满了。
因为带着孩子,原本五分钟的路程,硬是走了八分钟才到。
今天天气很好,老张家众人吃完饭都去忙了。
老大老二去了山上搂柴火,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做准备。
田草带着张一木还在屋里生闷气,因为他们被叶娉赶走以后就回来了,可是都没人搭理他们。
田草阴阳怪气告状,说叶娉动手打了张家大孙子,可是人家张老头和张老太都当没听到。
这不,气呼呼的田草直接把张一木带到屋里,把门一关,今天说什么都不出去。
至于老二家的李春菊,因为怀着孩子,所以只能帮着张老太在菜地里忙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不,婆媳两人就叶娉的改变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老二家的,你去那边,她真是这样说的?”
张老太手中拿着刚出土的大萝卜,伸手一抹,上面的泥巴就被抹开,然后再丢进身后的箩筐中。
李春菊坐在小板凳上,拿着菜刀,正在砍大白菜。
“对啊,娘,你说这叶知青变化怎么这么大,当时都把我吓一跳。”
李春菊说着还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在叶娉家经历的那些事,还历历在目。
最边上帮着他奶拔萝卜的张一江也赶紧点头,这个他可以作证,毕竟他娘可是掐了他两回啊,现在都还在隐隐作痛。
张老太看了一眼门外,确定没人在偷听,这才压低声音说:“可不是嘛,我也吓一跳,她今天居然还主动叫我娘,我的娘咧,真是头一遭,吓得我当时就要跪了。”
张老太说起话来,那表情真是夸张,把张一江差点逗笑,不过害怕被奶骂,他憋着的。
“老二家的,你说这叶知青会不会……会不会那啥了。”
张老太再次压低声音,把自己的脑袋凑近李春菊。
“啥?娘啥啊?”
李春菊被张老太这句话给搞的还有点摸不清头脑,那啥是啥?
见李春菊一脸懵圈的样子,张老太轻轻咳嗽两声,这才继续压低声音说:“就是撞邪……”
“娘……”
张老太的话刚说完,就听到门外响起叶娉的声音。
喜欢穿书六零,我是养崽文里的那个崽请大家收藏:()穿书六零,我是养崽文里的那个崽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