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临近春节家家户户都热闹起来,倚剑宗远离凡世,因此这靠近宗门的小山村是远离尘世喧嚣的。
说到底就是这地儿又偏又穷,虽如此但是年味儿一点没少,家家户户点上了喜庆的灯笼,红彤彤一片。
白婧雪窝在女主怀里,她虽不爱热闹倒也被这一幕打动。
只是她能感受到女主的手臂骤然紧绷,突然变硬的肌肉让她的屁股硌得慌。
另外两个倒不是安分的,一会儿就走在前面,不是看路旁的小商贩,就是看着穿着厚厚棉衣的小孩踩在雪地里睁着一双眼睛好奇看着这世界。
这样热闹的夜晚也就在每年的这段时间里上演。
各种欢笑声交织在一起,驱散了人们对黑夜的恐惧。
白婧雪直起身子,前世的年味越来越少,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过个热闹的年。
不过她还记挂着那煞气的事情,但现在女主的心神完全被此处的热闹吸引,没办法引开。
“是猫猫诶!”
奶声奶气的声音带着隐藏不住的兴奋,一个被裹得像企鹅一样的小女孩站在洛念殇身前。
女孩比洛念殇的小腿还要矮上一截,看上去也才三岁,她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洛念殇怀里的猫猫。
虽然很想摸,但洛念殇的表情太冷,她只能怯怯去看对方脸色试探着说:“大姐姐,我可以摸一下你的猫吗?”
洛念殇低头看了下这个小不点,又冲怀里的猫说:“你觉得如何?”
女主这么尊重一只猫的意见让白婧雪受宠若惊,她低头看了一眼那孩子,在对方期盼的目光中高冷摇头。
本来头顶的毛都要被女主薅秃了,要是每个人都来摸她的毛毛岂不是掉得更快,虽然她很聪明但这并不意味就要绝顶。
见猫猫拒绝,洛念殇带着猫咪就走远。
从出生起洛念殇就不喜欢人群,总是干着些与别人格格不入的事,那时许多人称她为怪人。
但叫她怪人的那些人已化为昨日泡影,再怎么回想也记不清了,而现在也没人再敢说她是怪人。
如今她依旧游离于人群之外,和热闹的众人格格不入。
徒弟与她走散了,但她知道对方在哪里。
爆竹声声,红色的纸屑与尘烟齐飞,捂住耳朵的小孩、慈爱的老人、起哄的大人以及坐在屋顶看热闹的一人一狗。
洛念殇站在屋下望她,恰好她也看了过来,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洛念殇首先移开眼睛。
在众人忙于庆祝时她飞身坐在徒弟边上,只是与徒弟放松的姿势不同,她感觉仍在打坐。
见到白婧雪的一瞬间小狗就兴奋地开始了加密通话。
吕清妍挣扎着从魔尊怀里钻了出来,然后一下窜进洛念殇怀里和猫猫来了一个紧贴。
“婧雪,你终于来了,你不在我都担心得吃不下东西。”
白婧雪看着修勾嘴边毛毛上沾的一点冰糖葫芦碎屑,然后她闭上眼睛决定不搭理。
吕清妍并不担心白婧雪的安危,毕竟女主暂时是这个世界的战力天花板。
而魔尊向来大方,路上买的吃食都会分一口给狗狗,差点就让狗子乐不思蜀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