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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
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
想见她,想和她说话。
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
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
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
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
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
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
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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