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铁轨边人山人海,全县万人空巷。
据说铁轨本来修不到这,只是因为这县出过几位将军,至今说话还有点力量,于是特为之绕道,至于为此浪费多少钱,那就管不着了。
汽车很快就驰到了一个花园别墅群,开进去,面前是一大片直挺挺竖着的杨树,细长细长,正在少年时期,毫无枝蔓。
在城里有这样大片树林的住宅区,完全称得上奢侈了。
两边路上花枝招展,园丁在其中辛勤劳作,方子郊叹气,看来不到外面走走,根本不知人间已是万紫千红。
学校是个非常闭塞的地方,筒子楼里住得满满的,来往其中的人,都一脸晦气。
但大家觉得天下人都是这么过的,也就不难过。
如果说之前方子郊对女人的势利还有点不解的话,现在则完全领悟了。
如果自己是个女人,也绝对会选择住在这里的男人。
在门口接待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很憨厚很老实的样子,如果说他像农民,估计没人会怀疑。
他很客气,带着浓郁的东北腔,领着方子郊来到一书房,书房里有一张厚重的办公桌,桌上堆着几份时尚杂志,一堆发黄的古书。
桌子后面是一张硕大的老板椅,老板椅的上方墙壁上,挂着一张油画。
画上是一个中年人,托着腮,眼光锐利地望着前方,似乎在思考什么,又似乎在聆听下属汇报。
中年农民招呼了一声,一个年轻女孩出来,倒了杯水,放在方子郊面前。
中年农民谦和地说:&ldo;稍等,我们老总马上就到。
&rdo;方子郊想起了电视剧里的画面,这中年农民应该是宅子的管家。
而且,他一定和老板是亲戚,老板在城里发迹之后,就把亲戚都接到自己身边,一则知根知底,心里踏实;二则帮助亲戚就业,容易换取忠心;三则在乡里也有好名声。
这也不奇怪,古代的贵族都是这么做的。
而且,他确实像个古代的&ldo;贵族&rdo;,还信风水,科学如此昌明,他却不与时俱进。
方子郊有一种荒诞感,那又怎么样,自己不也没有节操吗?按说讲风水,实在对不起自己所受的教育!
可是谁叫教育先对不起自己?这么多年的教育,就换这么点微薄薪水,干嘛要对得起它?
油画上的中年老板终于来了,他热切地跟方子郊握手,连称方教授辛苦了辛苦了,一双手掌肉呼呼的,温热。
寒暄了两句,开始谈正事。
中年老板的话虽然东北味较淡,但仍可听出。
他说:&ldo;今天把教授请来,就是要教授帮忙,发展我的文化产业。
我以前是做教辅的,和学生家长有不少接触,发现他们有个新需求,就是让自己的孩子学国学。
现在咱们国家也强大了,要实现民族的全面复兴了,大家都有钱了。
你是大学的国学教授‐‐&rdo;
方子郊有点脸红,不知是否应该主动提醒他,自己不但不是教授,连副教授都不是。
又一想,人家不问,自己何必主动招供,三十好几的人了,还是个讲师,说不定人家也信不过。
但冒充教授,也太那个了。
方子郊内心斗争了几个回合,老板说的好大一段话,都没听进去。
他集中精神,继续听老板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