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欲守护大秦,就如同你欲守护我一般,是情意更是责任.”
赢玺盈满水汽的眸子定定望着他,像是要印入脑海里心里骨血里
秦国宗室女子不止赢玺一个,但是只有她才抵得上一名直系血脉的质子
赢玺清楚能真正影响她婚事的人是赢驷,如果他心里满意这门婚事,早早就指婚了,根本不会拖到现在,但她不恨,身为公主本就应当承担家国大任,她很高兴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是与最爱的男人一起度过
“不”
籍羽低低道,“不同,我对你,无关责任”
即便不能挽留,籍羽还是想对她说真心话,因为这次不说,这辈子就再没有机会说了,“我喜欢你,我这辈子就只喜欢过你”
籍羽和前妻是父母在世时给定下的娃娃亲,成年以后便自然遵从长辈的意愿娶她过门籍羽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战场之外性子还算温和,亦不贪恋美色,那位女子是老实本分的人,两人婚后相敬如宾,从来没有争执,但也没有男女之间的喜爱之情,处的久了就生出些情分
前妻在他出征之时病故,当时腹中还怀着他的骨肉,而他直到妻子坟头长了荒草才从战场返回,他颇受打击,觉得自己身为男人不能保护妻儿,日后便无心再娶
起初籍羽觉得赢玺是一时兴起,便没有搭理她,保持这疏离恭敬的态度,后来熟悉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也只是把这个小他十来岁的女子当做妹子看,这份感情是什么时候悄然转变,他说不清楚,待惊觉时居然已经如此深刻
车队再次启程
籍羽浑身冰冷,只有手心被赢玺亲吻过的地方发烫,他紧紧攥起手,害怕这最后的温暖流失
季涣在马上回头看了他一眼碧草连天里,那一人一骑像是草原孤鹰……
季涣比任何人都了解籍羽,所以没有多废一句口舌去劝说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私心有人蝇营狗苟的求生,也有人摒除私欲为挣天下一方安宁而牺牲,季涣介于两者之间,他只是喜欢杀戮时的畅快但他知道籍羽是后者,赢玺也是
小半个月过去
季涣护送赢玺回宫之后,便立即去见了宋初一
国尉府后庭院内枝叶重重的梅花林里放了一张能容七八人的矮榻宋初一饮了一口在泉水中冰过的米酒,满脸惬意的与季涣叙别来之情
季涣简单的说了几句自己的情况,便立刻与她讲起了籍羽,“赢玺公主把大哥放到了,男女之事嘛,我原以为大哥并不太在意,可是我护送公主回来的途中大哥单骑追来,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俨然已经不能自拔,先生可有办法帮一帮大哥?”
“啥?公主把羽给睡了!”
宋初一由惊讶转而大笑起来,“哈哈,不愧是赢秦的公主”
“先生,说正事”
季涣皱眉道
宋初一抹抹嘴,龇道,“这个可不好办,毕竟是两国联姻,要不让公主去揍左丞相一顿,以泄心中之愤?”
季涣自动忽略那些不靠谱的话,抓住重点,“先生有办法?”
不好办,不等于不能办!
“额,我没这么说”
宋初一摆摆手
季涣激动的拽住她的宽袖,“先生一定要救救大哥,季涣十辈子给先生做碰马”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