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嘉宾们或许对血液的味道很迟钝,只是单纯的依靠铁锈味来辨别血液,新鲜一点或者放了许久的血液,对他们而言并没有区别。
可野狼毕竟以生肉为食,对于这种事情,堪称是天然的专家,没有什么能够逃过它灵敏的鼻子。
即便是最微小的差距。
野狼嗅着令自己感到古怪的血腥气,一路小跑了过去。
村子里果然没有一具尸体。
之前被杀死后倒在地上的那些死尸,全都已经重新起尸,围攻了溶洞和村外房屋两处地点,没有一个留下来。
但就算加上溶洞附近的村民尸体,还有房屋外面的,数量也对不上……
野狼在一块干净的土地上站定,人性化的露出疑惑戒备的神情,歪了歪头,毛蓬蓬的耳朵也随之甩了过去,侧耳听着从旁边传来的声音。
风声里,隐藏着捕猎所需的所有信息。
在村子深处,还藏着其他尸骸。
确定了目标之后,野狼迅速动了起来,从刚刚的优雅昂首到瞬间弹射而去,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就直冲向腥臭血腥味传来的地点。
“砰!”
的一声,野狼破门而入。
在村长的家里,几具浑浑噩噩站立在院子里的活尸,听到声音后僵硬的转回视线,向野狼看去。
而野狼的瞳孔紧缩成竖线,立刻呲牙低吼,状若发怒。
这些活尸,根本不是今晚死亡的村民或者坟墓里早就下葬的尸体,而是义庄里的那些!
作为头狼,它对自己的领地了如指掌,对守护的义庄也极为清楚。
哪些是当年被屠杀的可怜守墓村民,哪些是被鬼魂复仇而死的加害者,它全都有印象。
而眼前的几具活尸,分明就是当年加害者中的其中几个。
因为义庄上盘亘不散的怨气,这些活尸也都还保持着生前的模样,乍一眼看去,好像和活人无异。
但是他们身上穿着的寿衣,青白没有生气的脸,都在透露着他们的身份。
这些活尸和之前野狼杀死的那些活尸并不相同,他们似乎还保留了一部分自己的神智,依旧能够有自主的想法和动作。
在野狼冲到院子里之后,活尸认出了这就是之前守在义庄外面,让它们无法离开那里的野狼。
他们迟缓的调转方向,直愣愣看向野狼,然后迈开脚步,动作僵硬摇晃着走向野狼,想要将野狼抓在手里,杀死它以泄愤。
百余年来无法离开的痛苦,日夜哀嚎在义庄中却不见天日的折磨……活尸赤红着眼珠,咧开一口獠牙,变异后尖利的手指向野狼抓来。
野狼却从鼻子里喷了一口气,极为不屑的扫了眼前的活尸一眼,即便以一敌多,也依旧毫无畏惧之色。
它的喉咙间发出低低的咆哮声,前半身压下做出进攻的动作。
然后,就在活尸弯下腰,向它抓来的时候,野狼瞬间如离弦之箭般射向活尸,直接扑到了活尸脸上。
不等活尸反应过来,野狼的利爪已经抓烂了活尸那张脸,赤红的眼珠爆开成了一团血浆,挂在活尸青白的脸上,红与白鲜明的对比,显得恐怖而渗人。
但野狼并没有停下,而是迅速扑向下一个,下下个……
顶级狩猎者的凛然风范,在它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当野狼再次轻巧落地时,一具具活尸已经僵立在原地,不动了。
下一刻,“轰!”
的一声,被划烂到七零八落的尸骸,已经变成了一堆碎肉,轰然倒塌在地。
野狼大喘了几口气,漂亮的银灰色皮毛上也迸溅到了鲜血,毛发被污染后粘在了一起,令野狼看得极为嫌弃自己。
它抬起前腿,静静看了眼上面被活尸啃咬出的碗大伤口,鲜血已经顺着皮毛滑了下来,濡湿了它的爪子。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