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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丁浩天醒来的时候,赵明燕把早饭已经做好了。
“丁大哥你洗漱完吃早饭吧,我做的是皮蛋瘦肉粥和油条,这还是跟恩若姐学的呢。”
自从离婚以后,他从来没有在家里吃过早饭了,一句“早饭好了”
简直对他来说是久违的幸福感。
丁浩天嗯了一声,露着上半身四处看了看赵明燕的房子。
她的房子很大,光卧室就有四个,客厅和餐厅好像又有两个这种格局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
难道现在有钱人都住这样的房子吗?
“明燕你的家好大,这样的格局我第一回见。”
赵明燕围着围裙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嬉笑道:
“丁大哥,让你见笑了。
这房子本来是两户,我嫌弃一户的格局太小,干脆买了两户打通了一起住。
所以让你看的有些怪异。”
“你可真有钱!”
丁浩天挠了挠脑袋。
吃过早饭,赵明燕从衣橱里拿出了两个手提袋。
“丁大哥,这是我给你买的衣服,早就买好了。
一直没好意思送给你。”
“你知道我穿多大号的?”
丁浩天接过来不可置信。
“我们开着干洗公司,什么样的衣服上手一摸就知道多大的号码。
你忘了我在办公室给你缝过衬衣,你的身材我看一眼就知道腰围是多少。
你去试一下保准合身。”
丁浩天穿着新衣服出来,果然赵明燕说的没有错,正合自己的身材。
而且这毛衫的料子果然不一般,穿在身上又绵又软,舒适的很。
裤子都是好料子,下垂感简直没的说,看起来非常立正。
不像以前自己穿的毛衫和裤子,硬邦邦的毛线丝扎的身体都痒痒的。
“明燕,你买的衣服真是好,穿起来就是舒服。”
“还有皮鞋,你都穿上试一试,早就买好了一直在家里放着。”
丁浩天看着赵明燕拿出来的皮鞋眼前一惊。
她居然买的这么周到,还有皮鞋。
打开鞋盒,一双崭新的黑色皮鞋闪着光亮。
穿在脚上。
嘿!
皮子真叫个软!
搭配着裤子就像是画报上的人。
“明燕,你给我买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我什么都没给你买。”
丁浩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板板正正的一身,以前自己从来没有穿过这样好的衣服。
就连结婚的时候都没有。
看着越好心里越不是滋味,他连块丝巾都没来得及给赵明燕买。
赵明燕抱住了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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