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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珑被震撼住了,呆呆里立在原地,琉璃玉一样清透的眼睛里不自觉地留下了眼泪,落到了阿希洛德宽大的掌心。
温热的,潮湿的,人类的眼泪。
阿希洛德轻轻叹了一口气:“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他冰冷的指尖擦过时珑眼角上残余的眼泪,声音中带着无奈:“这么爱哭,你来魔界前是怎么训练的。”
人类卧底在魔界孤军奋战,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恶魔的玩物或者盘中餐,所以需要耐心、机敏、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信念。
以及最重要的一点,需要一颗冷硬的心。
才能像阿希洛德那样,面对要吃掉自己同胞的时刻,硬下心肠,获得恶魔的信任。
而这个小魅魔,长得漂亮,年纪小,心思柔软,爱哭又娇气,仅仅听了个故事就掉眼泪,是一名非常不合格的卧底。
理智上这么想着,看到时珑温热的眼泪,阿希洛德却还是情不自禁地,在内心深处、在情感埋藏的最底端,有一点轻微的触动。
像是冰封已久的土壤,被落下了一点甘露;又像是贫瘠的寒岩,被一点春天的嫩芽松动沙土。
阿希洛德这些年来紧绷着一条弦,时时刻刻在伪装自己,以免被恶魔发现自己的身份。
倾尽一生,隐姓埋名,尝遍了痛苦、磨砺与误会。
就连人界也都在说,霍尔家族的阿希洛德和他的父亲一样是个懦夫,整日闭门不出,霍尔家族的荣光怕是要断送在他这一代手里了,他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来到魔界。
因为在他身后,还站着他的朋友、家人和数不清的同胞。
人类应该由自己来保护自己。
只是,只是阿希洛德偶尔也会想一想,如果能有人站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那个人不用做什么,只需要用清澈的眼睛看着他,听一听他藏在心底的秘密。
没想到那个人居然是个漂亮柔软的小魅魔。
阿希洛德叹了一口气,再开口时语气好了很多:“说回到你刚刚的问题,你说西蒙斯喜欢人类。”
“卡厄莱喜欢研究人类文化,主殿书房中整整四个书架里面放的都是关于人类文明的书籍,但是这并不妨碍卡厄莱发动人魔之战,杀了成千上万的人类。”
阿希洛德的手轻轻抚摸着时珑微卷的长发,像是长辈在教导一名晚辈。
“不,时珑,那不是喜欢。
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带有猎奇审美。
就像是你看到了一只在看书的猪,你会多看它两眼,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吃猪肉。
恶魔喜欢人类,也只是奇怪于像人类这样魔力贫瘠的种族,为什么可以堪堪和恶魔打成平手。”
“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人类文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是所有人类文明殊途同归般指向的母题——忠诚与勇敢。”
阿希洛德停顿了一下,他的指尖捏住了时珑两边白嫩柔软的脸颊,让他抬起头来和自己对视。
时珑漂亮的眼睛里还带着眼泪,像一颗晶莹的珍珠,点缀在他泛红的眼眶中。
阿希洛德擦掉了那颗泪珠,声音很慢、很低沉、也很柔和,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人类应该是为自己的信仰与理想献身。
时珑,你对于我的计划来说很重要,但是我不想逼你。
你会缩短释放盛炎灵魂的时间,但是没有你我同样可以做到。”
“你可以拿到附身魔剑,释放盛炎的灵魂,然后杀了西蒙斯;或者你现在就离开长夜王宫,我会帮助你回到人界。”
“要不要和我合作,你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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