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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一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太在意,在场这么多人,肯定不止他一个人姓方,万一他傻乎乎的应了,结果人家喊的是别人,那多尴尬?
直到自己的面前多了个人影,抬头一看,一个身穿蓝色吊带裙,长发披肩的年轻女孩站在了他的面前,那一双光滑如玉的脚踝处,配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似乎就是从他的万灵杂货铺里购买的。
“林晓萱?你也来参加苏老爷子的乔迁之喜了?”
眼前的女孩,正是昨天在他店里购买运动鞋的女孩,方宇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遇见她,都说这里是东风市商业界有名人士的汇集之地,林晓萱年纪轻轻的,应该不至于,但肯定是有惊人的背景了,譬如就跟沈泰一样,不过想来也释然,若非家世背景显赫,也不可能买东西那般豪爽。
“嗯,只不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方老板。”
林晓萱神采奕奕,她对于方宇充满了好奇,在这么炎热的天气,穿着这么凉爽的鞋,而且还不会有任何的副作用,可谓是身心舒畅啊,虽然不知道方宇是通过什么途径做出,或者说拿到这种神奇的鞋子,但是与之交好,总没有错。
“方老板什么的,就有点生分了,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叫我的名字方宇吧。”
方宇笑了笑,在林晓萱的面前,他哪里还敢担得起老板的称呼啊,说到底,他的事业也不过是刚刚起步而已。
林晓萱本来就是过来跟方宇交好的,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
虽说是千金小姐,但林晓萱却并没有半点架子,就跟普通女孩一样,十分的健谈随和,气氛可以说是一片融洽。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人亦是如此。
以前,方宇对于有钱人的印象,那就是嚣张跋扈,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唯我独尊,但是林晓萱却给他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吧。
其实不仅仅是有钱人之间,普通人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方宇始终觉得,一个人,可以有傲骨,但绝对不能有傲气。
傲骨可以使人进步,傲气却只能使人堕落。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成功的企业家,大多都是来自于富一代?也就是白手起家之人?一来是他们有过人的本事,二来就是他们有傲骨,相信自己的能力。
为什么富二代占据的比例却很少?就是因为他们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习惯了用钱和用身世摆平一切,长此以往,自然必不可免的滋生出傲气,这样的人,有钱的时候,就嚣张不可一世,可一旦没钱了,他们就会堕落的比任何人都快,甚至最后无法接受反差之大的生活,而选择结束自己的性命。
不过富二代圈子里,也不乏出类拔萃的杰出青年,加上他们本身拥有过人的资源,成就自然要比那些白手起家之人要高得多,甚至是容易得多。
林晓萱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物,方宇不知道,但至少现在的林晓萱,还是值得一交的。
“还真是没想到啊,你的请柬居然是苏老爷子亲自给你的!”
闲聊了一会之后,林晓萱也从方宇的口中知道了他请柬的来历,这不得不让她啧啧称奇。
“说句实话,一开始我虽然看出来苏老爷子应该是个有钱人,但没想到,这么有钱啊!”
方宇苦笑了下,他之前答应参加乔迁之喜,不过是认为苏老爷子搬家,应该是会住在别墅一类的房子里。
可是现在呢?
虽然的确是住在别墅里,并没有错,可是把别墅围绕起来的庄园,也是苏老爷子家的,这就给他很大的震撼了。
“嘻嘻,苏老爷子在东风市,那可是一个传奇人物,十八岁的时候,就外出闯荡,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创立了工作室,三十岁不到,就正式成立苏氏集团,那个时候虽然只是一个小公司,但是前后不过四十余年,就已经成为了整个东省,乃至是整个华夏都赫赫有名的顶尖集团了!”
林晓萱对于苏老爷子的事迹似乎是相当清楚,随口就来。
方宇啧啧称奇,的确是传奇人物啊,就拿他来说,今年都25岁了,若不是偶得系统商城这个金手指,他现在也就是中远集团企划部的一名员工而已,虽然业务能力是有的,但总归是有限,想要拥有自己的公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更不要说把公司的规模做到苏氏集团这种程度了,可能性微乎其微。
120小说
苏老爷子可以成功,除了他自身的能力之外,还是有当时的时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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