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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陈天赐年约二十,上头还有位大哥,因此不缺他传宗接代。
且家中极其贫困,偏陈天赐还有个读书写字的梦……笔墨纸砚,四书五经都要钱呢!
普通的贫家子如何负担得起?
他虽是做着药馆学徒,日常省下的钱也都花在了书本上,叫朱老爷看见,一面赞叹其心性,又觉得对方坚忍不拔,是个好男儿。
于是资助了两月,便忍不住动了念头。
谁曾想他一朝看错,竟找了位中山狼。
……
天气热,那羊汤一时半会儿凉不了,我听的入了迷,便坐在那里慢慢的吃,便越发觉得这羊肉美味了。
郑小郎也说的详细:
“阿姊,你有所不知,这陈老爷当真不是东西!”
“他当初虽是赘婿,可因为朱老爷的好名声,咱们万安城也没谁真跟他过不去,出言瞧不上。”
“朱老爷也是一片赤诚,家中钱财任他使唤,还请了秀才专门给他教书。”
“换做一般人,这大恩大德,结草衔环也是不够。”
郑小郎一边说一边生气,此刻咕噜噜喝下好大一口羊汤,而后用袖子擦了擦满头的热汗,这才愤愤不平道:
“朱老爷招赘婿的事,咱们全城的人都知道。
且朱老爷还承诺了,便是亲事谈不成,他见这姓陈的热心好学,资助也断不会停的。
只消得他往后若有能力,见他女儿有难处,拉拔一把便是了。”
“阿姊你打听打听,这万安城有谁不赞朱老爷一声好呢。”
“当初人人都记得这姓陈的赌咒发誓,说自己一定会善待朱小姐,半点没说自己不情愿,这婚礼便欢欢喜喜的成了。”
郑小郎的故事也就只能讲到这里了,因为接下来的事多发生在府中,他一个乞儿,哪怕是消息灵通些,可到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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