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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再长大一些。”
季未生揉揉他的头,“我包里有磁带,小竹帮我用录音机放首歌吧。”
原本季敬竹听到她的前半句话,小脸已经皱了起来,但季未生的“帮”
字一出口,他又笑起来:“好!”
季敬竹虽然才六岁,但他已经认识不少汉字。
他在包里翻找了好一会儿,选了一盘自己喜欢的磁带——因为那里面有他最喜欢的歌。
录音机转了半圈,温柔的男声便传出来。
季敬竹幼小的身体随着音乐来回晃动,当歌手唱到高潮时,他面向屋里的季未生,跟着唱了句不伦不类的粤语:“我却为何偏偏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季未生冲着他眨眨眼。
季敬竹脸上的笑意愈发浓重,在他所不知道的地方,沈枫正扒在窗框上,呆呆地注视着“小团子”
。
沈枫可以用另外一个完好的门牙发誓,这是他见过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儿。
季敬竹身上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海军t恤,沾染着细汗的短发服帖地下垂,那双闪动着微光的眼眸,仿佛浸着一泉活水,透露出一股灵气。
沈枫看着看着,叼在嘴里的冰棍一个没注意,滑到了地上,可他一点都不在乎。
见过“小团子”
后,含有大量糖精的冰棍似乎都不甜了。
沈枫在心里想——这世上原来真的存在不分缘由和突如其来的喜欢。
小竹子[过去]孩童的喜欢最为直白,放在沈枫身上就是当天晚上,他和沈海同说了无数遍新邻居,就连沈海同准备找他清算“砸坏小卖店窗户”
这笔账时,沈枫都在咧嘴笑。
沈海同不由觉得这是自家儿子逃避惩罚的新花招——装疯卖傻。
“瞧你那出息样!”
沈海同说,“也没见你对胡同里其他孩子这么上心。”
沈枫不满:“他们怎么能和小团子比!”
“什么小团子。”
沈海同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呢,就开始起外号。
你当初管陈樱叫小胖妞,气得她好几天没吃下饭。”
“这回不一样。”
沈枫说,“小团子是爱称,他看起来软软的、抱在怀里就是一小团儿。”
“我他妈——”
沈海同恨不得抽死他,“你说的这是人话吗!
怎么好的一点不学,现在还越来越往二流子那个方向跑!”
沈枫梗着脖子:“我又没说错,等明天我抱他一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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