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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乌尔善氏原是游牧民族首领,归顺大熙后赐姓叶,比起武林世家更像土皇帝。”
“据说叶氏非常仰慕中原文化,历任城主都喜欢附庸风雅,但过犹不及……比酸腐儒生还老派守旧。”
“结果到了老叶城主呢,他,他为人比较……”
李莲花摸了摸鼻子,勉强找了个还算体面的词——
“比较风流。”
“老叶城主年轻时娶了浣花剑派掌门的独女纳兰初,不久生下大小姐叶瑾,却转头迷上了苗疆舞姬,私养在山中别苑里,还有了私生子……”
“这叶夫人知道了以后自是容不下,要把舞姬和孩子都弄死。
但老叶城主态度坚决,说这孩子根骨绝佳,且是个男孩,将来必能光耀叶氏门楣。”
方多病闻言很是不屑,“这老叶城主怎么这样?孩子生下来就是一条命,女儿就可以放任去死了吗?”
“有趣的就是这里呀。”
李莲花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这孩子后来养在叶夫人名下,便成了嫡长子,是云城正统的继承人。”
“老叶城主偏爱这位公子,哎,就跟你恰恰相反,生怕他活不到成年,所以早早取好了表字——就叫少师。”
“所以少师剑?”
“是啊,孩子出生那年,铁矿中开出了一块至寒玄铁,这老叶城主便托施家打造了一把神兵,准备作为儿子的及冠礼。”
李莲花好像对什么江湖秘闻都信手拈来,“这把剑,也叫少师。”
“据传剑铸成之日,年仅十三岁的叶公子学会了家传绝学‘一剑霜寒十四州’,老叶城主大为欢喜,摆下酒宴,广邀武林同道去秋叶城赏剑。”
“结果这赏剑大会上呢,就发生了当年武林第一大笑柄——”
李莲花说到这摇了摇头,“叶大小姐当众揭穿了这位叶公子,原来也是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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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多病大惊:“什么?”
“非但如此,她的亲娘原是被贩卖至中原的苗疆舞女,被老叶城主所救后主动勾引,甚至是靠给他下了‘同心蛊’才母凭子贵飞上枝头——她早都不是清白之身,那孩子都很难说一定是老叶城主的。”
方多病嘴角抽搐。
同心蛊又叫噬心蛊,他也有所耳闻,是苗疆巫女用来控制男人的情蛊。
除了引动情欲以外,它的可怕之处其实在于女方对男方的控制——若雌虫死了,那雄虫便会咬穿宿主的心脏去寻雌虫的尸体,死状惨不忍睹。
“而这位假叶公子也从未将叶氏门楣放在心上,私下练习苗疆魅舞,小小年纪便有惑人之姿,还勾引了叶大小姐的未婚夫婿。”
方多病立即皱了皱眉:“真的吗?”
李莲花耸了耸肩:“这就无人知晓了。”
就他所认识的叶二小姐,喜欢跳舞是真,丝毫不将俗世礼法放在眼里也是真,但勾引姐夫……应该不会。
“若只是捕风捉影,这么损女子的名节也有些过了。”
“我也觉得有些过了。”
“不过你想,这叶大小姐被忽略十几年,原以为是亲弟弟,父亲不过重男轻女……突然发现事实是这番模样,那心里肯定攒了许多怨气呀。”
“方公子博学多才,应该知道这‘少师’,是古代对乐官的称呼——可见这老叶城主的偏爱,压根与光耀门楣无关,他不仅早就知道小女儿志在乐舞,居然还公开表示支持。”
方多病啧啧称奇,“这个爹虽然偏心太过,但倒算开明。”
“没错,老叶城主的偏心,外人看了都心寒。”
李莲花点点头,“据说他当众呵斥大小姐妒忌手足,败坏门风,反倒让叶夫人忍无可忍,两人当众打了起来。”
李莲花说着叹气摇头,“哎,一场盛事沦为笑柄,叶二小姐自废武功离家出走,老叶城主被气得卧病不起……这少师剑也就没人敢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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