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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不知所措,因为这话问得太直接,基于矜持这个美德,她应该要回答不要。
但若基于对凉冰疯狂的爱,她是连话都不用说了,立即亲上去再来一次。
天人交战,望眼欲穿,眼中尽是彼此,期盼从对方的眼神里发现她要诉说的情话?一句又一句的我爱你?不是。
是我什么都不要,就求你不要离开我。
蔷薇最终是青涩的、浮躁的、单纯浪漫的青年女子,一旦踏进感情的漩涡是谁都救不了的,只有成为浮尸吧。
凉冰不以打捞这样的女子为乐,更不会为荣。
只是无奈宿命带她走到这一步,随心所欲到极点,就是凉冰对这个世界的报復、反抗,在这个虚假又谎言充斥的时代,你能多诚实?
『老师,我想要你,不只一次。
』
但总会有人打破你的规则,就算你没有规则。
凉冰对蔷薇笑了笑,书桌上的信微微飘动。
嘴唇相贴,无需言语,如你所愿,不只一次。
---
第三日的黎明升起,蔷薇不想数,但人很矛盾,不,是犯贱-越想忘的事,就越记得深刻。
她们依然是赤身裸体过完夜晚,凉冰还是仰躺的睡着,蔷薇也依旧是侧身拥抱她。
她不会也不要错过这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一万零八十分鐘,六十万四千八百秒。
为自己设下了倒数计时的炸弹,会炸到粉身碎骨,尸骨无存,因为每一秒都离你更远。
蔷薇不想把自己当成悲剧女主角,可是心不听话,小心的摸凉冰的脸,想起她们第一次做爱的那一夜以后,她为什么会如此大胆的,不顾会被父亲责骂的风险把头发染成红色,为纪念破处?为踏上不可逆的人生?为可以为爱人赴死的狂热炙爱?错,全错。
蔷薇其实就只是为了那个瞬间,那个画面,但不是为了无法永远的永远-剎那即永恆。
蔷薇比较喜欢这个概念,所以与凉冰分手后的每一天她都还活得下去。
回头想想这些年,哪有可悲,遇见小伦很幸运,她从不觉得小伦不好,小伦非常好,适合当男朋友当老公当老伴到躺进坟墓。
拥有爱情里最重要的那一点-忠诚,只忠于一人。
如果忠诚是爱情里唯一的判断准则,凉冰是打叉了,本来蔷薇当时也明白的,也不想干涉凉冰太多,但是她后来发现那股威力无法控制,没有人可以忍受自己的爱人跟别人在一起,光是笑着聊天就足够让她发火,更何况牵手拥抱接吻做爱说我爱你。
但爱没有那么简单,要这么容易,她早就忘了她,又哪来这七天的纠缠。
「老师,凉冰,我饿了。
」蔷薇在凉冰的耳边轻声说。
「吃我,你最喜欢的。
」
果然是装睡,蔷薇懂她的把戏,六年过去怎么还没换别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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