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我们试比较《金瓶梅》中描写:“这西门庆就掇过一张桌凳来踏着,暗暗扒过墙来,这边已安下梯子。
李瓶儿打发子虚去了,已是摘了冠儿,乱挽乌云,素体浓妆,立在穿廊下。
看见西门庆过来,欢喜无尽,忙迎接进房中,妇人双手高擎玉斝,亲递与西门庆,深深道个万福。”
比起深受丈夫宠爱的步飞烟,瓶儿其实有更多的理由与外人私通:飞烟只是嫌恶丈夫粗鲁无文,而且“公务繁伙,或数夜一直,或竟日不归”
,因此和文雅风流的小生赵象相互赠答诗篇、书信来往,目成心许,非止一日;至于瓶儿丈夫,其整天不归不是因为公务,却是因为眠花宿柳,在外面包着妓女吴银儿,而且对瓶儿全无任何爱意。
然而何以赵象和飞烟的私情就被歌颂为才子佳人可歌可泣的相怜相爱,而不是受人唾骂的奸夫淫妇呢?当然了,飞烟因为鞭打女仆而被女仆告密(又好似金莲之于女奴秋菊了),于是被丈夫拷打而死;而瓶儿却是这场私情中的最终胜利者,把家私寄托给西门庆,又间接导致了子虚的死,于是不如飞烟之得人同情。
但是,飞烟和赵象的被歌颂,恐怕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赵象是个读过书的世家子弟、士大夫阶层人物,对飞烟的诱惑手段是写诗,飞烟的丈夫又碰巧是个不解文雅的武将,而整个叙事都是用文言写作;西门庆却只是个“不甚读书”
的市井商人而已。
二“迎春”
西门庆和瓶儿做爱时,迎春的窥视和偷听,是这部充满偷窥乐趣的小说所描写的第一次窥视和偷听。
以“迎春”
命名这个丫鬟,固其宜也。
读者必须记得这一幕情景,因为小说的最后一次偷窥在第一百回,彼时,月娘的小丫鬟小玉在永福寺里,偷看到的却已不是香艳的云雨场景,而是普静和尚在凄凄的金风中超度血腥的亡魂。
三簪
玉楼、金莲和瓶儿,每人都曾给西门庆一支簪子(此即《红楼梦》十二钗的原型),三支簪各各不同:金莲最早送给西门庆的簪子,在西门庆娶玉楼后代之以玉楼的簪子,是一根一点油金簪,上面刻着两行诗:“金勒马嘶芳草地,玉楼人醉杏花天。”
这根簪子曾害得金莲两次吃醋,直到玉楼嫁给李衙内,还引起过一场风波;金莲后来再次送给西门庆的是一根并头莲瓣簪,上面刻着一首五言诗:“奴有并头莲,赠与君关髻。
凡事同头上,切勿轻相弃。”
金莲、玉楼的簪子,各自暗含着两人的名字,唯有瓶儿送给西门庆的簪子是两根,而立刻被西门庆转送给了金莲以安抚她的怨妒,并诡称是瓶儿“今日教我捎了这一对寿字簪儿送你”
。
这是西门庆于簪子上第二次弄谎(第一次是说因喝醉而丢失了金莲的簪子)。
从金莲的眼中看到的簪子,是“两根番石青填地、金玲珑寿字簪儿,乃御前所制、宫里出来的,甚是奇巧”
。
瓶儿的簪子,比玉楼、金莲二人的簪子都更富丽,因此后来才引起月娘的垂涎。
这簪子既是宫里打造,自然是她过世的公公花太监给她的。
后文瓶儿又有一幅春宫画,居然也是“他老公公从内府画出来的”
,则瓶儿与过世老公公的暧昧关系不言可知矣。
read3();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六年前,他成家族弃子,遭受陷害,与女人发生关系,被迫离开。六年后,一代战神,重返故里,只为让妻女幸福一世。...
他是古武高手,也是超级兵王!重回都市,成为美女董事长的贴身保镖。在商场上粉碎竞争对手的阴谋,在情场上抱得美人归。与绝色女秘搞绯闻,和艳丽女星谈谈心。兵王的日子过得显然有些潇洒。在不为人知的背后,他默默关心着不同的杀手高手职业雇佣兵团,逐步走上强者的巅峰之路...
景言曾是景家最优秀的天才,十六岁突破武道九重天踏入先天之境,整个东临城无人能比,却莫名其妙在进入神风学院后境界跌落,成为笑柄。解开乾坤戒封印,重新崛起,最终制霸天元大陆,成为无数武者仰望的存在。...
新书全能小村民强势上线,求移步阅读收藏!出身农村被人看不起?农民只配种田?我呸!简直一派胡言!小爷不仅种田,还种出一身绝技!美女倒贴,首富下跪。史上最强小农民!打破一切不服!...
高考后,冯阡陌准备放松一下身心,可随之而来的,是学校举办的一个莫名其妙的成人礼,她必须通过勇气坚持磨难冷静一系列的训练,才能踏进大学的校门,可是这是真实的吗?...
认祖归宗之时,现代长孙冲被吸入末世空间,为了再次见到父母,不得已被送入唐朝,成为唐朝驸马长孙冲!来到唐朝,人生地不熟,当然要抱最粗的大腿,皇帝最大,嗯,那就李二吧!李二是个好皇帝,成功的帝王,但不是一个好兄弟,好儿子,好父亲。为了能够顺利抱上最粗的大腿,长孙冲极力巴结姑丈李二,帮他孝敬太上皇,调教众皇子。悲催的发现这样还不行,那些个女婿除了他长孙冲,其他也都不是什么好鸟,还得替李二调教女婿。李二吐沫横飞,指点江山只有一个好儿子不行,我要一群好儿子一个好驸马不够,我要一群好驸马。长孙冲举手弱弱说一句您确定这是调教皇子,驸马,而不是养猪赶牛放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