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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想过要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哪怕只是故地重游。
直到他手里有了一点钱。
一个刚好可以拍下黑市里一个孤儿的钱。
真的很讨厌,但凡报价稍微贵一点点,他都不会去买,可偏偏就是他手里有的那么一点钱。
于是唐怜买下了那个孩子。
他像是当初的光头大厨那样,冷着脸,凶神恶煞道:“我养你不是让你吃白饭的,你要给我干活,不然我会转手再把你卖出去。”
后面他又莫名其妙养了更多的孩子,每次偏偏他手里多了那么一点钱,就多了那么几个能够买下的孩子。
他就是孤儿院出来的,所以他很清楚那些孩子的恶,他们都是白眼狼,他不想养那些孩子,不过只要好好教一下,那些孩子干活确实很努力。
有年纪很小的孩子想要叫他“唐怜哥哥”
,他重申道:“你要叫我唐先生。”
那些孩子普遍不怎么聪明,很多东西都教不会,所以他经常倒贴钱。
有个小孩生了重病,唐怜贴了很多钱进去,但还是没能救下那个孩子。
那个很小的孩子临死前很瘦,眼睛很大,她用瘦骨嶙峋的小手抓住唐怜的一根手指,嘴巴一张一合,声音轻得几乎要听不见了,她问:“我可以叫你......唐怜哥哥吗?”
唐怜还没有说出答案,那个孩子抓住他的手就忽然松开了。
唐怜不喜欢这种感觉。
就像他不喜欢埋葬那只狗。
他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养那只狗,他那个时候连自己都养不好,他自己都只能住在很小的隔间,他要怎么养一只狗呢?
他第一次把那只狗丢在了很远的城区。
那只狗不知道为什么找回来了。
他第二次把那只狗丢在了流浪动物收容所,那里的流浪狗如果超过七天没人领养就会被安乐死。
第七天的时候,唐怜出面领养了那只狗。
他第三次是把那只狗丢在了富人区。
贫民窟的人要是捡到狗,多半会把那只狗杀了吃掉,富人区的人不一样,可能会把那只狗当成宠物养。
他躲在那只狗看不见的地方,看着那只狗乖巧地坐在原地。
那只狗很聪明,他只是教了几次,那只狗就记住了“原地等待”
的意思。
他丢这只狗之前,特意把这只狗洗得干干净净,给它剪了指甲,给它做了一套漂亮的小狗衣服。
他这段时间把它照顾得聪明乖巧又可爱。
他想一定会有人喜欢它的。
果然,没多久一个小男孩看到了这只狗,兴致勃勃冲了上去,对着他身后的保镖说:“抓住它!
我要养它玩!”
小男孩揪着它的尾巴。
它也不咬人,仍旧坐在原地等待着唐怜。
于是唐怜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叫道:“过来。”
那只狗奔向了它。
唐怜抱起那只狗,说:“这是我的狗。”
那只狗在他的怀里拼命地摇尾巴。
他一直都很后悔养了那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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