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菲尔克的剑早就带着一团斗气的光芒刺在了僵尸的胸口,但并没有令僵尸倒下,只能带起一堆腐肉在空中飘散开来,僵尸往后面倒退几步,一转身,用它那略带蹒跚的步伐向后逃去,菲尔克正准备追击,被菲尔瑟挡住了。
“僵尸都是有亡灵法师操纵的,哥哥,不要惹怒了它身后的亡灵法师”
,菲尔瑟皱了皱眉头,她脸上的青春痘已经全消了,现在看起来简直是个大美女:“真是奇怪,僵尸还会用剑,还会用腿踢人,最奇怪的是它打不过还会逃跑”
。
“或许是接受操纵它的法师的召唤而走的吧,既然不追了,那我们继续赶路”
,菲尔克收起了长剑。
——————————————————————————————————————
——芬勒尔已经换了一件正式的魔法师长袍,闪闪发光的六芒星阵绣在他的魔法袍胸口,看起来非常高贵,事实上他并不喜欢这一身打扮,但按照罗恩的说法,那是“形象问题”
,必须以很好的形象去面见学院的那些年轻学生,确实,魔法学院里的那些年轻人看到这位道貌岸然的芬勒尔后,一致认定这是一位魔力高强的大魔法师,唯一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双绿光闪闪的眼睛有点诡异。
整个魔法学院的情况让芬勒尔欣喜不已,更对罗恩的这一举措赞同一番,在他自己看来,如果能让自己的死亡魔法得到继承,简直是梦寐以求的事情,特别是这里的年轻人看来对自己非常的尊敬,这与他在北方时的遭遇简直是不可比较,在北方时,他除了躲避还是躲避,比他弱的怕他,比他强的要找他麻烦,而在这里,让他找回了做为一名伟大的亡灵法师的自尊以及地位,他甚至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求罗恩快点分给他教学的地方以及他的学生了。
罗恩已经在学院发出了通知,让愿意学习死系魔法的学生到他的办公室来报名,果然不出罗恩的所料,前来报名的学生一大堆,芬勒尔虽然已经很努力的装出大师的形象,但看他那微微抖动的一撮胡子,显然有点激动加得意。
芬勒尔为他的学生们上的第一场课罗恩是在旁听的,芬勒尔的理论让罗恩大开眼界:“年轻人们,你们走到了我这里,就表明你们已经愿意把你们的心灵奉献给无所不能的死神了,亡灵魔法的博大精神将让你们庆幸自己的正确选择”
!
“要想练习亡灵魔法,首先需要学会如何同死尸打交道,每个生灵有拥有它的灵魂,死尸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的灵魂已经离他们的躯体远走了,所以这些灵魂我们就把它们叫做亡灵,亡灵是不会存在与我们这个空间的,它们存在于一个精神空间,我们需要以它们的躯壳为媒介,用自己的心灵去触摸它,去影响它,它们就会支配起它们生前的躯壳来听从我们的指挥”
。
“如果我们的魔力强大到一定的程度,甚至能将那些亡灵直接从它们所在的精神空间中召唤过来,它们会在我们这里形成幽魂,魔力越强大,就能影响越强大的亡灵,传说中的某些亡灵大师甚至能影响龙的亡灵”
,芬勒尔那双绿芒闪动着,加上那嘶哑的声音,说起这些东西来显得格外的刺耳。
这些另类的学问让年轻的学生们兴奋不已,他们本来就处在叛逆的心理时期,对这些神秘而又恐怖的东西特别感兴趣,随着芬勒尔的讲解越来越深奥,他们看向前面这位大师的目光也变得越来越崇敬。
芬勒尔讲解的兴致似乎越来越高,口沫横飞代替了他的道貌岸然,甚至他居然在课堂上召唤出一个幽魂来,就连罗恩都吓得不轻,现在年轻的学生们望向芬勒尔的目光里既有崇敬,又带着敬畏。
芬勒尔只觉得从生下来一直到来到斯迪城之前,他从没有过现在这时候的满足感,现在他已经不断的在庆幸自己的选择了,下课后,他坚决要求和罗恩一起进餐,虽然他并不清楚罗恩有点害怕和他这个死人堆里出来的家伙一起吃饭。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一年牢狱生活,夏晨曦结束了她的童话故事,三年后,她霸气回归,虐前夫,斗小三。再见时,她微微一笑,左先生,我们很熟吗?而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身边还有个孩子。她用三年的时间证明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极致。然后她又用三年的时间证明,其实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不要贱,不要见...
...
梦里繁花皆是你字数642751传言有钱有权有势又有颜的易少娶了一个离婚的二手女人,碎了全城少女心一个采访中某记者问其原因传言是因为您有特殊爱好,对吗?易少一本正经我只喜欢她这一个。...
一觉醒来炮友变前夫,是继续睡他,还是继续睡他?我的选择是,睡完了再潇洒离开,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可我自以为天衣无缝的逃离,在我那个变态至极又无所不能的前夫眼里,不过是个不痛不痒的把戏。我节节败退,...
三万年前,他抱憾而死,灵魂穿越到修真界,短短时间成就魔帝尊位。三万年后,他重生少年,一切遗憾还未发生之时,他发誓,中海市从此鸡犬不宁!死对你们来说太便宜,生不如死才是你们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