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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这样还不够,陆远还进一步道:“明天就把布用来做衣裳?”
云秋梧再一次点点头,小声道:“好。”
“还有鞋子。”
陆远不忘补充道。
他心想,要是小夫郎再穿着那双破破烂烂的鞋子,他就趁小夫郎不注意的时候,把小夫郎的鞋子给扔了,这样小夫郎想穿都没得穿了,只能乖乖穿新鞋子了。
这种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打扮小夫郎的感觉,蛮奇妙的,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第二天,云秋梧磨磨蹭蹭的,拿着新鞋子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换上了。
挽头发的时候,云秋梧舍弃了那根绑了好几年颜色都发白发黄的旧发带,用的是一根新发带。
陆远看到后,忍不住眼前一亮,“好看。”
虽然发带是赠品,但还挺好看的,素素净净的浅蓝色,正是适合年轻哥儿用,而且那布庄伙计是个机灵的,揣摩着陆远挑布的眼光送的发带,是刚好在陆远的审美点上的。
云秋梧耳根有些红,脸颊微微发烫。
他本来存的就是想让陆远高兴的想法,才换上的新发带,这下如愿了,还把自己给整害羞了。
谁会不喜欢听好听的话呢。
陆远上午哪也没去,就在家里监督云秋梧做衣裳。
原主虽是个不会做针线活的糙汉,但家里是有针线这些工具的,陆远从杂货间找出来后,交给了云秋梧。
陆远看着云秋梧比划好后,拿出剪子剪布,然后又用针开始缝,手指灵动,有一种虽然他不懂,但就是好厉害的感觉。
“梧哥儿真厉害,衣裳都会做。”
陆远夸得真心实意。
他唯一会做的针线活就是缝扣子了。
还缝得不好,歪歪扭扭的,线头留一大截。
相比之下,自家小夫郎心灵手巧多了。
云秋梧抬头飞快地看了陆远一眼,“这不算什么,好多姑娘和哥儿都会的。”
自小,姑娘和哥儿就要学着做家务事,尤其是做衣裳,基本上都会,谁要是不会,长大后嫁人是要被夫家看不起的,会被嫌弃没用,连自己夫君的衣裳都不会做。
陆远挠挠头,有些瞠目结舌。
好多都会,那岂不是人人都成裁缝了。
也难怪陆远惊讶,在他没穿越的时候,满大街都找不出几个裁缝,人们穿的衣裳都是工厂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纯手工的衣裳没几个人穿得起,那是富豪们才消费的起的奢侈品。
而在这个时代,情况是不一样的。
买成衣的话,比买布贵了不止一星半点,庄户人家手里没有多少钱,当然得精打细算,仔细花销,宁可自己学会了做衣裳,买了布回家费些功夫,自己做衣裳也比买现成的划算多了。
而且这里的人大多有种羞愧意识,就是买衣裳,大多也只愿意买外裳,不愿意,不好意思买贴身衣物,就是买,也要悄悄的,很低调,不让人注意到。
“那他们的手艺一定没梧哥儿好。”
陆远继续捧道。
这相当于是无脑捧了。
他都没见过几个人做衣裳,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云秋梧做的衣裳最好了。
云秋梧腼腆地笑了笑,顺势道:“那以后我给陆大哥做衣裳。”
这话带了点试探的意味,云秋梧自己心里的底气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足。
陆远怔了怔,随即笑道:“好啊,只是要辛苦梧哥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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