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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九给了两根金条,每根金条都足足有十两重,一两金子相当于十两白银,两根金条就是二百两银子,加上之前卖人参,还有过去一个月卖冷锅串串和柠檬水挣的银子,陆远算了下,家里现在有三百两银子还要多一点了。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三百两银子算是很大的一笔巨款了。
要知道几两银子就差不多够一家人一年的开支了,当然是要省吃俭用的过日子,要是大手大脚的,再多的银子都是不够花的。
“梧哥儿,你喜欢这里吗?还是更喜欢镇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阴天,所以直到这次下雨陆远才发现家里的房子挺破的了,杂物间有个角落漏雨,厨房漏雨,堂屋也漏雨,连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陆远和云秋梧住的寝屋了。
陆远本来打算等天气放晴后,喊沈烈帮下忙,一起把房子给修缮一下,不能放着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话,只会越漏越凶,以后根本住不了人。
但现在有了多出来的金条,陆远觉得可以用这笔意外之财修一栋新房子,或者是到镇上买房子。
反正他也没什么大志向,只想和小夫郎安安稳稳地过一生,手里有点小钱,能够吃穿不愁,过得比一般的庄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干活儿,累死累活的。
云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这里。”
镇上繁华热闹,当然人人都喜欢,云秋梧也不例外。
但云秋梧想的是,在镇上过日子,开销大,别的不说,就是下面要把葱花,都要从集市上买,是要花钱的,因为镇上没有可以种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里,家里有个几亩地,应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种一些,要吃的时候直接就从地里摘,不用花钱。
而且在镇上也没有能养鸡养鸭养兔子的地方,镇上不比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盘都很小,因为人多,房子修得紧凑。
陆远微微一笑,抬手拂去了自家夫郎鬓边那一缕垂下来的调皮发丝,替他别在耳后。
梧哥儿和他倒是和他想到一处去了。
他其实也更喜欢在村里的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那我们修新房吧,这房子太破了太旧了,不适合继续住下去,而且也太小了。”
要是两个人住的话,这房子不大也不小,正正合适。
但陆远想得长远些,将来要是他和梧哥儿没孩子也就罢了,要是梧哥儿给他生了孩子,什么玩具房,书房,卧室什么的,不都要占地方吗,哪里住的下。
要是不止一个孩子,有个两三个,三四个孩子,需要的空间就更大了。
云秋梧歪着脑袋,疑惑地眨了眨眼,“小吗?我没觉得啊。”
好几间屋呢,怎么会小。
又破又旧倒是真的。
不过云秋梧从来不觉得住不得人,嫌弃过条件不好,因为云家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茅草泥巴房。
陆远眼中溢出笑意,“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当然不觉得小,要是将来我们有孩子了,孩子们还得有住有玩的地方,你想想,是不是就不够大了?”
云秋梧不争气地脸红了。
明明陆远也没说什么调情的话,只是就事论事,可还是让云秋梧害羞得不行。
孩子?
他和陆大哥的孩子,一定会有的。
他听大夫的话,每天都有在乖乖喝药,认真地养身体,就想给陆大哥生孩子,起码要生两个,越多越好,多子多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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