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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慕丝,二十岁,笔直地站立在吧台后,全身酝酿着优雅。
用清洁的白布擦拭着刚洗好的玻璃酒杯,尝试闭着眼将其抛上晾酒杯的架子,理所当然地,又成功了。
“老板!
啤酒!”
离吧台较远的八号桌,穿着朴素而廉价的客人高举手大喊道。
豪放粗犷,热情似火的男女挤满了整个酒吧,座无虚席,只要不挡着出门,地板便是第二好的选择。
火热的气氛与屋外冰冷的空气打了个平分秋色,一天的辛劳就靠这一杯,两杯,三杯,以至烂醉来犒劳。
店内的装修是棕橙色的原木风,朴素而淡雅,不失格调,橘黄色的油灯,把寂冷的漆黑染成温暖的颜色。
除了最外层使用了钢铁和石头来护佑整体结构,内部装潢一致使用了原木与木板,就好像整座城的木材都用在了这小小的廉价酒吧里头,服务的人群却都是最底层的劳动者。
亨利隔着满嘴的大胡子,稳重地一笑,从用鞋尖挑起脚边的酒瓶,左手接住,往右手送去,再抛至空中,丝毫不拖泥带水。
酒瓶在空中翻转着,沿着弧线,瓶底稳稳地降落在了八号桌,瓶盖自个儿乖乖翘起,白沫猛地往外溢。
“精彩!”
一脸醉意的顾客满足一笑,对他朋友的空杯视而不见,开始将酒精咕哝咕哝的,灌入喉中,火辣的刺激灼烧着他一肚子的苦闷,就连他朋友的拳头也不能让他的嘴从瓶口离开。
望着扭打在一块的八号桌,亨利见怪不怪的,摇了摇头。
正是那么个普通的饮酒夜,被压迫的底层工人在酒吧做着白日梦,诅咒着这座充斥着不公的城邦。
“嗯?”
忽然,一阵暖风从门口流入,是一阵熟悉的风,是熟悉的味道。
亨利朝门口望去,手中擦杯子的动作戛然而止,眼珠就算干涸了也舍不得眨眼,他心中的死灰点起了火星,等待着下一刻的复燃。
如同是被亨利召唤出来的一般,一梭黑影乘着风,悄然入室,精湛的步伐躲开了在地上躺着的醉鬼,黑色斗篷裹紧全身,看不见眼线,从口子露出的嘴角,刻印着坚韧与风霜,经历与疲惫。
身高一米八个子的男性,在酒吧的氛围中格外显眼,虽然他不是最高大的,但却是最有味道的,某种香味。
不见全貌,亨利却好像已经可以期待,这个人或许不再是空欢喜一场。
其他客人都沉浸在各自的世界之中,没人注意到刚入室的黑斗篷。
黑斗篷手不干净地从全是女性的六号桌顺走了一只刚被用过的酒杯,而正大口对着酒瓶吹的豪迈女性,自然没有介意。
黑斗篷径直走向吧台,来到侧手边,从斗篷底下伸出手,比出手枪,然后翻转手腕,学着倒出瓶底最后一滴酒的架势,有幅度地上下着手臂。
是鸡尾酒的点单,亨利高兴地差点笑出声来。
来这里的客人,从来不是为了艺术与典雅,没有人想喝高脚杯里的那点混杂的酒。
距离上一次接到鸡尾酒的点单,已是4年以前。
亨利颤抖着拿出每日都用来练习的调酒器,用调酒杯加入金酒、朗姆酒、柠檬叶,最后加入一点点的蜜桃汁,盖上调酒器的盖子,开始做调酒师特有前后摇匀动作,干净利索,丝滑有力,他的情热,正沿着手臂,往调酒器里的酒注入。
这可比7年前刚学时熟练了不是一点两点,而是整个底子都翻了个新。
最后再从柜子里拿出冰敷好的高脚杯,倒入沉淀着些许蜜桃色的混合酒,最后竟然用两根导线连接杯底,插入吸管,把吸管头对准黑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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