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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们骷髅寨有一个大型马场!
大王又经常跟那些所谓的财阀家族进行骏马交易!”
“如果我们把这些女人全都掳走,然后以高价卖给这些所谓的大家族,岂不是能得到丰厚的资金?”
“如果大王选择割爱,慷慨送给这些大家族,岂不是还能做个顺水人情?”
陆长猿一言道出骷髅王的内心想法。
“陆兄说的不错!”
骷髅王赞道:“只要把这些女人掳到手里,我们就有两条路可走!”
“第一,做个顺水人情,毕竟我们山寨立足于草原上,看上去风光无限,但搞不好哪天就会遭遇朝廷大军的剿灭!
如果有了这个人情,我们就可以提前知道消息,及早做出撤离!
以免被杀个措手不及!”
“第二,即便不做顺水人情,我们也能卖个好价钱,狠狠地大赚一笔!
再一次提升我们山寨的总体实力!
!”
“如果我们选择劫色……路就等于走窄了!
一旦被这些大家族知道了,后果可是非常严重!”
“几个女人而己,我们又不缺女人!
没必要因一时爽快,而断送前程!”
骷髅王耐着性子说道。
这也是在教庞巨龙做人做事。
庞巨龙是他一手养大的。
当年庞巨龙被父母抛弃后,是他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
之所以起名为庞巨龙,实则骷髅王姓庞。
选择巨龙为名字是因为,庞巨龙小小年纪就天生神力,三岁能举起三十斤重的石头,五岁能拉弓射箭,八岁那年,失手砸死一头骏马。
在骷髅王看来,巨龙象征着神力。
所以。
特地给庞巨龙起名为巨龙。
这些年骷髅王一首没有暴露庞巨龙的实力,只是耐心教他战斗技巧与射击能力。
庞巨龙也非常刻苦。
十二岁就百步穿杨,箭无虚发。
十五岁手持一把600斤的虎头湛金枪。
今年十七岁的他,正式被骷髅王编制,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悍将。
这是庞巨龙第一次跟随父亲执行任务。
所以他的内心非常激动。
一个时辰眨眼即过。
在密探的不间断汇报下,流放团队的大队人马终于进入视线。
骷髅王一声令下,率领三百铁骑,从山丘后面杀了出来。
燕云一行人正缓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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