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他自己开车更快抵达殷公馆而已。他借着学校的名号,又一次找到与万喜雀之间的牵绊,他还是想再争取一下,他不信万喜雀对他没有丝毫感觉。 他紧张地扣着自己的指甲,万喜雀扫了他手指一眼,修长的手指中食指和中指皮肤上染上了一抹焦黄,那是从前他身上从不曾出现的颜色。那颜色万喜雀从很多男人的手指间见过,比如二亮,这是他吸洋烟和卷烟留下的痕迹。 在万喜雀的印象中,江洵之一直是清风霁月的模样,从不沾染烟酒,哪怕是江家晚宴,他也只是举着杯子假喝罢了,更不用说吸烟,这会扰乱他身上干净的气息。现在再看这清风霁月的男人,他的眉眼不知道何时已经染上了那无法被忽视的哀愁,脸颊也比从前臃肿了一些。 万喜雀收回自己打量的眼神,她笑了笑喊了一声“江老师”,好像还是江洵之刚第一次见她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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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之前,家族被灭,林凡沦为家族余孽,机缘巧合成为上门女婿。为了复仇,他消失三年,浴血奋战,成为天下战神,傲世无双!战神归来,只为那个单纯善良的女孩苦等三年当我执起你的手,这天下便再无一人可欺你,辱你!!...
江潮这个悲催玩意儿,玩个游戏都能把自己玩到座荒岛上去!别人飞天遁地,江潮却连个丹田都没有!他要如何在这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荒岛上,从其他999个修真者的手中保住性命?书友交流群368989417...
六年后久别重逢,一时激动,大半杯红酒洒到了大总裁的裤子上!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某人赶紧伸出小手给他擦了擦。女人,你好像哪里见过?手腕猛然被抓住,辛遥心中一咯噔。你想追我们家星星吗?某小屁孩顶着张帅哭脸故作老沉的问道。她本来就是我女人,还用追?某人挑了挑眉。哦,这样话的,那我是该改口叫你表哥喽!某人脸上顿时一片乌云密布。该死的女人,真想一把掐死她!丢弃他逃跑就算了,居然敢教他儿子叫他表哥!...
一场失恋,成就了一个女诗人,一场网恋,成就了一个女作家,青春就是一个恋爱的季节,恋爱就是作家的摇篮,恋爱的季节,就是创作丰收的季节,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一场美轮美奂的网恋,t令人陶醉,令人神往,充满了梦幻展开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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