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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慢慢的踏进这片土地,面色哀然。
五丈外的巨石下,曾有一位虎豹营兄弟身首异处,死不瞑目,那巨石上仿佛还能见到些许斑驳的血迹。
百丈外的悬崖边,为了救叶枫,陈星耗尽了最后一丝能量。
那临别前最后的微笑,刻骨铭心,时刻出现在叶枫的梦中,提醒他大仇未报。
鲜血凝成的仇恨,定当用鲜血来偿还。
叶枫单手成掌,默默的砍断一块巨石,剔除棱角,磨光石面,用手指刻下了几个大字:陈星及虎豹营众兄弟之墓。
他将墓碑立在高山上,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又咬破手指,用鲜血将字染红。
阳光下,鲜艳的血字反射着耀眼的红光,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叶枫凝视着墓碑,喃喃说道:“兄弟们,我叶枫又回来了,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用所有仇人的鲜血,为你们祭奠,一定!”
说完,他转过身,坚定的向兴业都城的方向走去。
行了十数里,前方出现了一只破败的马队,
那马队只有三五辆车,六七匹马,十几个押车的小伙计。
那些伙计身着破烂的粗布衣裳,全然是一副萎靡不振的姿态,拉车的马匹更是瘦骨嶙峋,尽显老态。
在马队的最前方,歪斜的挑着一面旗,上书四个大字:立永宝号。
字上本镶了金线,可或许是时间久了,金丝剥落,显得破旧不堪。
这是一个商号的马队。
有此判断,叶枫眉头微微一皱。
兴业行省的商号为数不少,可即便是规模最小的商号,也不至于落魄到这种程度。
看来这十年间,兴业定是发生了某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快步跟了上去,遥遥喊道:“几位小哥,你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啊?”
一个伙计警惕的回过头来,见喊话的是一位面色俊朗的青年,便懒洋洋的答道:“还能去哪儿,咱们跑商的,踏上这条路,就一直往阎王老爷那里赶。
倒是这位客官,这崇山峻岭的,你怎么一个行走呢,也不怕野狼把你叼了去?”
叶枫笑了笑,道:“我是附近的农户,这条路一直通往兴业都城,想来几位小哥是往都城去吧。
我正好要前往都城讨口饭吃,一个人行走寂寞,若几位方便,能否带上我,路上也能有个照应。”
“那就跟上吧,但要跟紧了,咱们马队可快得很。”
说完,他一甩鞭子,老马四蹄踏踏一响,慢吞吞的向前走去。
叶枫与一个伙计并肩走在一处,故意喃喃的自言自语道:“我听说立永宝号富贵吉祥,跑商的马队从来都是浩浩荡荡,如今怎么落到了这个田地。”
那伙计听了个真切,轻哼了一声,道:“什么富贵吉祥,现如今,咱们能有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他的这句抱怨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其余的伙计也纷纷埋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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