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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凌碎碎念着。
不过这饶不饶过这熊怪呢?孙凌思索半天。
孙凌这边思索,那熊怪全身是汗如雨下。
它好不容易一次意外觉醒智力,开始修炼,经过十余年修炼,总算能够凝练妖丹,开启妖道之路,要是就此死了,太过可惜。
因此,在察觉到自己可能死在这兔子手上后,熊怪便决定磕头求饶。
反正妖怪嘛,刚刚开化脑域,也不懂什么礼义廉耻。
只要不死,那就是好的。
而且孙凌这兔子,虽然看上去弱小,但那法宝却着实厉害。
熊怪隐约知道,但凡只要有法宝的妖怪,那都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妖怪。
自己没法宝,那就不如这兔子。
拜其为大哥,不耻辱。
只是不知道,这兔子大哥是否会收下自己。
忐忑之中,孙凌有了决断。
杀了这熊怪,对孙凌来说没什么好处。
虽然这熊怪妖丹,能够帮助孙凌加速一点修炼速度,但是意义不大。
反之,如果收下它,那可是多了一个厉害小弟。
这熊怪原形是狗熊,天生力大无穷,皮糙肉厚,这以后修炼高深了,可远比自己这兔子厉害多了。
自己这金毫毛,现在看似厉害,但到了以后,进入‘化形期’可就不好说了。
“既然你愿拜我为大哥,那以后我要你站着,你就不能蹲着,我要你坐着,你就不能趴着。
总之,只要你以后但凡有不让我满意之地方,我就用这弓箭射死你,你可明白?”
林风神念传过去。
熊怪连连磕头表示明白。
这下,孙凌方才收了弓箭,重新化为金色毫毛,飘落到孙凌头上。
呼!
孙凌长吁一口气。
其实这熊怪要再坚持一下,或者说,它要是妖力充盈,自己还真未必能射死它。
这一战,看上去自己轻松,实际上可是惊险无比。
好在,这熊怪脑筋笨,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嗯,既然收下你为小弟,那总得给你取个名字,以后你就叫——黑风吧!”
孙凌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猛然想起这《西游记》里有个黑风怪,也是熊精,就去了那个怪字,就叫‘黑风’。
熊怪,不,应该叫‘黑风’,听闻自己有了名字,拍着熊掌大了。
对于有了名字,它还是甚为高兴的,一张熊脸都快挤出花来。
名字,对于这些妖怪来说,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这代表着它们不再是畜生,不再是禽兽,而是妖精。
在人类看来,妖精和畜生没什么区别,但在妖界,妖精和禽兽区别大了,如同人类和猿猴一般。
“对了,黑风,你记住,这段时间,你不要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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