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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岛屿上,我是走最主流的教育体系。
我的身边永远都是和我穿着相似,语言相似,思想相似的人。
parsons的学生和我之前在岛屿受教育时遇过的人完完全全是两个不同星球的生物。
各种顏色的头发,我的棕黑发反而在里面是少数的。
身体各部位有着大大小小的刺青或者是大大小小的环。
手上大包小包一堆东西,顏料、作品集、布料、素描本诸如此类的。
在这里,性别的界线是模糊的,是可以自由决定的。
她是她,他是他,她是他,他是她,她是她们,他是他们,她是他们,他是她们。
「noonefuckingcareswhoyouare.」我想孔子在现场应该会绝望地尖叫起来吧!
因为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毫无人伦法纪可言。
看完了人,我走到楼上去。
parsons主建物里的每一层楼都有不同的主题色,我当时上课的楼层是绿色的。
从走廊往内望,全是鲜绿色的油漆涂层。
我既兴奋又有点紧张地推开教室的门,走了进去。
core2的教授lois和几位同学已经在里面。
简单寒暄之后我坐了下来,开始环顾四周。
教室的设备十分简单,中央几张供学生做作品的大桌,周围环绕着几台工业用的缝纫机和许许多多的人台。
人台基本上是size6,但为了鼓励身材多样性也有几个大尺码的人台。
lois一开始为了让大家破冰,带我们做了一个小活动。
她要求每一位学生用三点介绍自己然后这三点必须有一点是假的,然后其他人必须猜看看哪一个是假的。
轮到我的时候,我的三点分别是「我所有家人都不知道我来美国读什么」、「我有双重国籍」和「我喜欢背字典」。
当一个人的一生荒谬到一个程度,假作真时真亦假。
背字典这个毒癮我是从考完托福后染上的。
最初只是想说再增加一点自己的英文字汇量,没想到背着背着就背出了些许领悟。
什么是英文里的本质呢?我想就是将一个英文单字拆解到最基本的单元,也就是26个英文字母本身。
所有学科的本质应该都是一样的吧!
看到了本质,也就明白了自己的所知是如此的浅薄,如此的短暂。
看到了本质,就会想去探索这些本质不同的排列组合,从而衍生出属于自己的思想。
在现在的我眼里,「apple」和「sepulchral」这两个单字是一样的。
就如同一位乞丐和一位世界首富也应该是一样的。
如果看到了本质,体会了本质,对于世间万物就会產生一种平等观。
我想到之前我读过的一本由美国作家麦尔坎.葛拉威尔(malcolmgladwell)所写的书《异数:超凡与平凡的界线在哪里?(outliers:thestoryofsuccess)》里提出的「一万小时理论」。
如果一个人想要精通一门技术,他至少得花一万小时在这件事情上他才有可能变成这门技术的大师。
然而,大多数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大概跟这个理论背道而驰。
从十九世纪的工业革命以来,求快求变是大多数人的准则。
「慢」从来都不是一个被歌颂的特质。
还记得假柏思的小纸条的第一点是「唯快不破」。
然而,背字典是一件快不起来的事情,至少在一开始绝对是慢的。
一页一页慢慢地往下背,我还记得第一次将一本2716页的字典翻完花了我将近三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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