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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先生道,效忠国家,与他毫无&ldo;狗屁关系&rdo;,他只要&ldo;活得自在舒服&rdo;,别的一概不管,我便作罢了。
本家对先生的流氓事业十分不满,本不想将父亲的遗产交给他,但因他是长子,而我则毫无持家之力,只得无奈如此。
父亲的境况,与其说是家业小,不如说是十分贫困,因此他们对我们一家都不太重视,而且本家也不愿让先生回到那里去,才索性让我们俩分了家,独立出来。
前面说过,如此轻柔的&ldo;慕&rdo;字用在先生身上,却并非不妥。
若不去看先生的眼睛,他确实是好看的‐‐若他只是静在原地不动的话。
先生是留长发的,作为男子来说极为少见,但他那样并不让人觉得不适。
先生的发及肩,稍稍过了肩头,印象中是到锁骨一处,平常便由我梳理,扎在低处。
先生是不会自己动手的。
先生的长发,不突兀,也不阴柔,只是自然的好看而已。
&ldo;旧时的男子也是长发。
&rdo;先生只以这一句去驳本家人的一些非议。
分家之后,先生要养的人从我一个,增至了弟妹三个,又是即将成年,因此打打杀杀的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再闹,就会闹到大佬们那里去,被当作威胁,挨枪子。
于是先生便从了药店老板的建议,转去做生意。
父亲也是个商人,青年时赚了一笔,中年因为投身政治,放弃了经商,家里便穷下去了。
先生许是承了父亲的天分,当家以来做得颇为出色,积蓄刚巧足够四人生活,多的一点,存了起来。
我对当家、经商这些事,毫无兴趣、也并不关心。
我在学校的成绩,只能算作中等,稍不努力还会掉到下游;而我本人,也拣不出任何出色之处。
可以说,先生有多特别,我便是有多平凡。
六七年前,先生在出版社的一位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编辑的工作。
彼时我从学校出来已有几年时日,正愁无法替先生分担,便欣然从去。
我上的大学,读的是国文,正是缘于我对文学极感兴趣;到了出版社,总有机会结识许多当下正红的文人作家,所以这一份工作自然也做得愉快。
正是那时,我开始尝试诌些文章,起初写的是先生,后来多是穷苦人的生活;再后来又只是先生了。
我拿了手稿给先生,他看,不说一个好字,也不批评,但难得地笑了一笑。
先生也写文章,我想是比我好的‐‐我自认为,先生所做的一切都远胜于我。
但旁人都说先生文笔平平,而我却有灵性:我一概否认,但先生也如此说。
之后,受限于世俗,我便赌气一般不再写了:&ldo;我写的东西,没法为家里赚钱,便不写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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