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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哥儿那么辛苦为了什么,不就是养家糊口吗?
程铎像是故意受虐似的,坐在树杈上看了一下午,期间他又吐了一次血,缓了一刻钟才算好。
眼看夕阳西下,魏陵跟永哥儿告辞,他才先行一步离开,赶在魏陵回来之前到了家。
魏陵看到程铎,犹豫了一下,道“今晚的晚饭,不如让我来做吧?”
永哥儿做的昨晚就吃完了,今天早上和中午都是程铎做的,魏陵忍了又忍,实在不想看他暴遣天物了。
“行。”
程铎也乐得当甩手掌柜。
他不像古人,以客为尊在他这里是不存在的,不然他也不会让魏陵睡条凳了。
其实经过这一下午的偷窥,他更想把魏陵赶出去幕天席地,顺便喝西北风!
这家伙当着他的面给勾搭永哥儿,他要再凶残一点,晚上睡觉的时候就给他套麻袋了,还由得他嫌东嫌西!
如今已经进入五月,天气闷热,魏陵在厨房忙得满头大汗。
程铎不但没去帮忙,还坐在门口看热闹。
“你的厨艺好像也不怎么样嘛。”
笨手笨脚的,切的菜都掉地上了,看起来还不如他呢!
魏陵回头瞥了程铎一眼,心道他至少能把东西做熟了,不会糊锅,也不会夹生!
最一言难尽的是程铎做的野猪肉……野猪肉膻味重,中午那一盘包菜炒肉,他真的是用当初刚进军营时的忍耐力吃完的,军营的大锅菜也不过如此了!
当然,军营大锅菜里能找出一片肉不容易,所以再难吃,他们也不会浪费。
可是能自己做得好吃一点的时候,魏陵还是愿意自己动手的。
想起永哥儿昨天中午跟程铎的争执,魏陵已经开始感激起他了,他肯定是不想让自己受程铎的荼毒,才坚持跟进门帮忙做饭的。
吃饭的时候,程铎懒洋洋地夹了一口菜,细细嚼了半天,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这家伙虽然是个世家子,但是做菜手艺确实比他好。
不是说古人信奉君子远庖厨吗?
“你当兵多久了?”
“我十三岁跟随小叔来西陵关,如今已然九个年头了。”
“二十二了,还没成亲?”
程铎挑刺,他也不想想,自己都二十七了,还是老光棍一个,人家魏陵比他嫩多了。
“男子汉大丈夫,先建功立业,再成家也不晚。”
“你家里人就不催?”
魏陵突然笑了“我父母皆已不在人世,家中只有祖父、祖母和小叔,祖父祖母远在京城,我不回去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至于小叔……”
他小叔比他还惨,四十多岁了还是光棍一条。
“你小叔怎么样?”
“小叔他随便我。”
“话是这么说,他们能同意你娶个家世低微的乡村哥儿?”
魏陵算是听出来了,程铎在试探他,难道他还没死心?
魏陵想了想“我祖父祖母其实很开明的,比起家世低微,她更怕我学了小叔,一辈子不成亲。
所以家世低微不是问题,哥儿更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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