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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吗?”
马歌笃定地点头。
“是因为刚才那个女孩子吗?”
关于爱情,似乎是一个很久都没被谈及的话题了。
几年前有那么一个女人闯入了他的生活。
她是那么地热情,充满活力,对,她是那样一个人,以至于他认识到,原来生活还可以那样潇洒无虑。
那一两年他的确比自己想象地更为幸福。
他以为那就是爱,以为那就是可以用尽平生去厮守的人。
可实际上,每个置身恋爱的人都有如此伟大的想法。
一年过去,他才发现如果她不是一开始就站在有着华丽灯光的舞台上,她若不是那样光鲜夺目,他是否能够注意到她?更或者那种吸引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激情过去什么也不剩。
他还记得她走的那个夜里,他们疯狂地□,在失去温度的泪水中被她绝望地吻着,最后被告知她次日即将出嫁。
他冷静地出奇,大概他所期望的结局正是这样,更也许她的出现只是为了抚平那个时期失去父亲的痛苦。
而眼前的人,出现在他死而复生之后,像个天使,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马达不遗余力右转弯而来,眼看就要撞上路边的人。
马歌头脑短暂迟钝,在失措的瞬间被拉离飞速而过的电光,她甚至感受到了与风摩擦出的热量。
“不要命啦!”
质问的语气把她着实吓了一跳。
这一刻,高杰的脸在眼前失去了焦距,一张皮肤略显粗糙、稀稀落落胡茬的脸居然给了她接吻的心跳,和着时有时无的烟草味,让人觉得头晕。
那双看着她的眼睛,带着让人无法读懂伤感,抑或失落?
他放开环住她腰的手,挪开了眼睛。
当灯由红变绿,马歌的大脑仍旧嗡嗡作响,只察觉到自己历来冰凉的手被强势温柔的力量握了起来,脚下的斑马路在眼前延伸,像极了一座桥,被他从此岸牵往彼岸,从今以后再也不想回去,也再也不会回去。
快过元旦了,高杰打算回家看看。
他不知道该买些什么,看见到处都在打折,也就大包小包地往家搬,当然也不是真的搬个超市回家,只是和他平时的单身生活相比,这些东西实在算丰富了。
他穿着一件棕色的羽绒服,里面随便套了件衬衫,头发根据老爷子的指示刚剪不久又如雨后春笋似的长起来耸在头顶。
风一吹,不禁觉得需要一顶帽子。
站在路边等车,恍惚之中看见街对面有个人正注视着他。
有那么一会儿大脑很空白,虽然隔得远,但也能被那眼神灼伤。
一场噩梦在突然间闪过眼前,他突觉失衡,耳朵里贯穿着强烈的轰鸣。
——他果然还是回来了。
☆、罪证
北座国际机场。
玻璃门退向两侧,三名外国人走出大厅。
一人被庞白称作哈罗德。
J。
科斯特先生,另两人紧跟其后。
轿车已备好,向着本市有名的五星饭店——康门斯酒店驶去。
听完当天营业报告和次日的日程安排,时间已经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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