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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对鲁迅没有一个整体性的阅读,把《故乡》这样的作品当作“乡土小说”
或“风俗小说”
去阅读,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故乡》绝对不是“乡土小说”
或“风俗小说”
,鲁迅是不甘心做那样的作家的。
从作家的天性上说,鲁迅很贪大;从作家的实际处境来说,鲁迅有“任务”
,也就是“听将令”
。
有两句话我不得不说,第一,先生是一个很早熟的作家;第二,鲁迅是一个大器晚成的小说家。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先生其实是一个把自己书写过两遍的作家。
他“重写”
了他自己。
这在世界文学史上也许都没有先例。
事实上,在写小说之前,先生的思想与艺术能力就已经很成熟了,但是,有两个“使命”
他没有完成:第一,他不够普罗;第二,尚没有“白话”
。
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
因为陈独秀等一干同仁,先生用当时根本就“不算文学”
的“小说”
把自己“改写”
了一遍,同时,也用白话把自己“翻译”
了一遍。
可以这样说,为了启蒙,先生放下了身段,来了一次“二次革命”
,这才有了我们所知道的鲁迅。
请听清楚了,——在鲁迅的时代,尤其是,以鲁迅的身份,做“小说家”
可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连体面都不一定说得上。
小说是写给谁读的?是给鲁迅妈妈那样的、“识字”
的人读的。
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明白,不明白这个,我们根本就无法了解鲁迅,更无法了解鲁迅的小说。
正因为如此,可以这样说,在鲁迅的小说里头,其实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启蒙。
启谁的蒙?当然是启“国人”
的蒙。
换句话说,离开了“国人”
,也就是“中国”
这个大概念,鲁迅绝不会动手去写“小说”
这么一个劳什子。
——他实在是怀抱着“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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