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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祭与社会(第1页)

“明代社会生活史(..)”

第二节

社祭与社会

自先秦以来,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大致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农业社会。

这种封闭性的社会结构形态,再加之传统的专制中央集权统治,必然决定了下层百姓的社团生活极为贫乏,尤其是那种公开的社团活动,更是受到统治者的严厉禁止。

当然,在明代秘密社会兴盛以前,中国传统的社团生活仍以公开的“社会”

与“庙会”

为主,这是因为社会与庙会不仅是民间社交活动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劳作之余的休闲与娱乐。

一社与民间社祭

关于社与社祭,在经学家那里,早就聚讼纷纭,众说不一。

汉代大经学家郑玄注经,就“社”

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王肃另出新说,与之论难。

清人孙星衍曾对他们争论的焦点作了归纳。

从中可知,经学家关于社祭之义的论辩,已井然分为两家。

王肃一派认为,社是“上公”

,是句龙,而非地祇。

而郑玄一派则认为,社为地祇,是土神。

尽管两家之说截然相反,尽管郑玄之说比起王肃来,有其自相矛盾之处,但笔者在此不愿对其作出优劣是非判断,因为经学家的考证、论辩实在过于繁琐,恰好与民间社祀约定俗成的简洁形成鲜明对照。

其实,在后世民间的社祀中,已将句龙、土神混而为一。

在东汉,经学家又就“社主”

问题发生了一场争论。

当时荀彧问仲长统:社所祭者为何神?长统答道:所祭者土神也。

但侍中邓义却不以为然,认为社当为句龙。

至晋,就社祭为一社抑或二社,也有争论。

自汉代至魏初,均立一社一稷。

到景初之时,更立太社、太稷,又特立帝社。

于是孔晁言,并立二社,“二神二位,同时俱祭,于事为重,于礼为渎,宜省除一社,以从旧典”

但傅咸又持异议,认为应“宜仍旧立二社,而加立帝社之稷”

同时,挚虞也主张立二社,“以为永制”

假若拘囿于经学家的说法,势必会使社祀、社会的研究走入死胡同。

笔者胪列上述各家之说,目的无非是为了对经学家的说法进行适当的梳理。

至于真正深入地探讨社的起源以及社祀问题,尚应借助于新的考古发掘,以及其他文献的印证。

据以往一般的说法,认为社起源于周。

其实,根据甲骨文资料以及新的考古发掘报告,社当起源于殷商。

在商代甲骨文中,存在着“邑”

的称呼,而邑通常立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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