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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懂得名楼才会的技法,至少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此人要么有师承,要么就是在名楼里偷学过。
如果有师承,那他为什么会独自一人出现在离汴梁三四十里外的荒郊野外?如果是偷学技法的杂役,那又是不是偷跑出来的?
如果曹佾要用这个少年,以他国舅的身份,以上两点都不是事儿,却不代表曹佾愿意稀里糊涂的往府里收人,他不怕事儿,可谁又愿意平白惹事儿?
曹佾饮了一口酒,缓缓道:“此间饮乐为先,其他事回城再说罢。”
说话间,那盘子炒肉片已经见了底,恰好仆役又端过来一个大盆,满满当当正是黄焖的麂子腿肉。
腿肉通常比不上肩背上的肉细嫩,却因为脂肪更多,香气更加浓郁。
而且腿部活动更加频繁,所以肉质更加结实,入口不柴。
麂子本就是活动量很大的动物,性格又胆小,一旦遇到危险就会迅速奔跑跳跃,爆发力极强,所以腿肉才是极品。
满满一盆焦黄油亮的麂子肉,加上出锅时搭配上白的蒜粒、绿的葱花,视觉上就让人食欲大开。
众人也不客气谦让了,方才吃肉片时说话多的人更是抢先下箸,谁让刚刚话说多了肉就吃少了呢?
一口肉咬下去,舌齿接触到的首先是略微焦化、吸满了黄酱和汤汁的外层皮肉,再往里,则是仍被锁住了水分的嫩肉,一时间焦香、酱香、肉汁香同时在口腔中爆开,略干硬的外层皮肉与柔软细嫩的里肉两种口感混合在一起,既酥且嫩,又是一番众人未曾有过的体会。
这下更无人说话,只顾右手拿着筷子,左手端着酒碗,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再无贵人的儒雅吃相,倒像是一群江湖草莽。
麂子虽然不比鹿那般大,四条腿也无论如何不是五六个人能吃完的,等几人实在撑得难受,便挥挥手让管事们把肉给仆役们分了。
管事们先是给诸位贵人送上漱口水漱口,再送上毛巾净手净面,最后端上茶具供诸位煮茶叙话,一番忙碌过后,才端着小半盆肉去分了。
管事们自然先分,能让贵人们吃的满腮帮子流油的菜式,他们也是活久见,一尝之下更是连呼过瘾。
这些人都是跟着各自家主吃过各大名楼的,嘴巴口味也不是一般的刁,仍是吃的眉飞色舞。
再轮到仆役们那里时,则是每人只分到一块两块,还是肉少骨头多的那种,众人也是啃得津津有味,恨不得连骨头缝里的肉沫儿都拿手指头抠干净咯。
而刘珞这边,早就“试”
过菜了,作为厨子,哪能不“尝尝咸淡”
呢?
只是周围人也不敢问,为什么尝咸淡需要把肉单独盛到一个大碗里,还是满满一碗都特么堆尖那种...
毕竟咱身体还虚弱,需要补补不是?
那俩仆役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位堂而皇之、精挑细选的截留了一碗腱子肉,还要来一大碗米饭,舀了些许锅底剩的些许肉汁一拌,吃的喷香!
刘珞也不为己甚,招呼两人道:“这肉汁乃是精华,速去盛了饭来,趁热!”
那边诸位贵人们还没吃完,管事们还没分到肉的时候,刘珞已经打了仨饱嗝,俩仆役也已经把一大碗肉汁拌饭舔的只见碗底了...
刘珞一边摸着肚子一边看着锅里寻摸,这要是加点儿水,烧开了再下点青菜粉丝豆腐,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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