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拢紧斗篷,走在大街上,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佛罗伦萨已经沦为血族的城市。
明明是大中午,天空却阴云密布,哥特式穹顶如同怪兽尖锐的指甲,捅破铅块般厚重的云层。
记得上次来这里时,房屋还像花朵一样缤纷绚丽,现在却只剩下黑白灰三种枯燥的颜色。
仰头望去,能看见华丽斑斓的百花大教堂,然而教堂圆顶上方,却盘旋着上百头红眼蝙蝠。
它们眼睛血红,獠牙尖利,上百头聚集在一起时,展开的骨翼乌云般遮天蔽日,已经成为城市的一大隐患。
市政府却拿它们毫无办法。
因为这些吸血的野兽,紫色鸢尾花之都已变成藏污纳垢的阴沟。
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寻找新的居所。
匆忙穿过一条泥泞的小巷,本以为能甩掉那些讨厌的尾巴,谁知,不仅没能成功甩掉他们,反而让他们离我更近了一些。
算了,谁让这是他们的地盘。
刚好,前面有个小酒馆,人来人往,我立刻挤了过去。
不知是谁散布的谣言,说血族只吸脖子的血。
于是人们纷纷戴上金属颈套,防止成为血族的盘中餐。
事实上,只要血族看中了你的血液,哪怕只有脚脖子能啃,他们也不会在乎。
“小姐,要来一杯啤酒吗?”
一个胖女人热情地招呼道,她身上挂着三个啤酒桶,金黄色的酒液摇摇晃晃。
我连忙摆手:“不用。”
没想到这么一回答,竟让更多的人涌到我的身边:“小姐,我这里有正宗的巫银颈套,保证被女巫祝福过……”
“我这里有驱魔粉,蝙蝠的克星!”
“我这里有……”
“不用,真的不用。”
我皱皱眉,一边拒绝,一边用余光扫视身后。
奇怪,那些尾巴怎么不见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身边的人突然跑得干干净净,与此同时前方传来惨叫声:“吸血鬼……吸血鬼来了!
大家快跑啊!”
心中一紧,抬头望过去,只见一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落在地上,化为一个四脚着地的人形怪物。
它的皮肤苍白,血管浮起根根分明,头部骨骼发生异变,鸟喙一般突起,两枚尖牙足有二十公分那么长,一口下去能直接刺穿人的头骨。
它的肌肉更是怪异至极,肩部、胳膊的肌肉发达到不正常,双脚却像萎缩了一样,尾巴似的拖在身后。
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血族,尽管战斗力惊人,却丧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赋予生命。
在血族中,地位比狗还要低。
趁它还没有看见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寻找躲避的场所。
这时,一辆私人马车我的视线,正在朝这边驶来。
雇得起私人马车的,多数是有头有脸的富豪。
他们会在马车前挂上驱魔灯,防止低级血族入侵。
不过,对于我这种级别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还是几近绝迹的旧血族。
在这个新血族横行霸道的时代,旧血族要么待在古堡里坐吃山空,要么像我一样被千里追杀。
幸好,相较于新血族,我们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能瞬间移动。
马车越来越近。
但糟糕的是,那头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里腥臭的气味飘过来,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退伍回到都市,叶秋本打算安安静静的享受生活,却阴差阳错的成就了一个又一个神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兵王叶秋吴馨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自有银河。一朝乌云悲少年,谁人能护可怜人!楚立不是可怜人,只要他想,整个天下都是他的。可怜可恨的是世间的人!...
...
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不一样的大天王李靖,演绎一段不一样的千古神话。...
顾乐儿掉入海中被救起来意外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还穿成一个作死女配。望着面前让人闻风丧胆的男主,顾乐儿痛定思痛美色虽可贵,生命价更高!她当众高调宣布我不喜欢苏白了,亦不会再纠缠他。本以为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可是剧情画风却突变。某日午夜,男人一脸落寞抽着烟,你可知道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顾乐儿喝着酒,你装什么装?我还不知道你的尿性?嗨起来!男人起身压向她,好啊。后来外界传言苏爷的媳妇又野又狗,苏爷也被她带偏了,没有节操还不要脸!...
十六岁,刚刚凝聚星核的他就一个人杀到R国,单挑了整个邪樱宗,把他们的镇宗之宝天丛云拿回家当厨房的切菜刀。十八岁,在欧洲,教廷护教,审判两大骑士团的重重包围下,斩杀了八个圣殿骑士,从容离去。二十一岁,徒手搏杀两名潜入华夏,企图吸食九黎蚩尤血脉的吸血鬼公爵。修真界离经叛道,无法无天的幻星宗传人,妖星萧辰,在封神至宝打神鞭的护持下,神魂穿越到一个魔法学徒上手持打神鞭,肆虐异世界天才?老子出手活活吓死一堆天才!众神?看老子手上拿的什么,打神鞭!!打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