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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记忆中的罗旭华还是个毛头小子,那时候很叛逆,经常和家里大吵一架然后跑出去。
原主的记忆当中,每次看到罗旭华,都是一脸的愤恨,所以对他还很有印象。
想起那时候的罗旭华,在看到现在的罗旭华,贝思甜颇有一种洗去铅华的感觉。
他离开靠山村应该有十来年了,去干什么了?
“原来你是罗旭华,我叫贝思甜。”
“贝思甜?”
罗旭华一怔,“贝大夫的女儿?”
“是的。”
“那你怎么说自己是罗家的?”
罗旭华看着贝思甜,使劲将她和记忆中那个畏畏缩缩的小丫头重合在一起,最后却失败了。
女大十八变,果然如此!
贝思甜微微一笑,说道:“我是罗二家的。”
罗二家,靠山村被叫做罗二家,自然是他叔家了。
罗旭华稍一想,便恍然,随即大笑,“原来是弟妹,想不到咱们是一家人,哈哈哈,旭东那小子还好吧,居然赶在我前头了!”
贝思甜面露古怪之色,罗旭华出去这么多年,看样子是和靠山村没有联系了。
罗旭华笑了半天,没有得到回应,定睛一看,便看到了贝思甜脸上的古怪,不由问道:“怎么了?弟妹怎么这样看着我?”
“没什么,既然是大哥,不如帮我把这些家伙搬回去吧。”
聊着聊着,驴车已经停在了大埝上,原来是到靠山村了。
罗旭华忙说没问题,有他在,就不用驴车进村,可以省下一些钱。
将东西卸下车,罗旭东看着大埝下头的靠山村,那熟悉的小桥,那条臭水沟,还有那不平的土路,都曾让他怀念不已。
罗旭华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自从他娘死了以后,他就觉得日子不快活起来,可这里承载了他整个童年,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源自血液中的留恋。
绷架那些东西不算很沉,罗旭东一米八几大个子拿着一点不费力气,进了村之后,不少人对他投来注视。
有些人看着他眼熟露出沉思,有些人露出好奇之色。
因为是大中午进的村,所以外边的人比较少,一路上也没有人认出罗旭华来。
罗旭华没急着进家门,先将贝思甜送了回去。
看见罗二家的大门,罗旭华露出笑脸,那时候他可记得清楚,每次在家挨了揍,都跑来小叔家躲着,连饭都在这边吃。
尤其是秦红梅找上门来的时候,二婶就护着他,可以说,小时候要不是二婶护着,他都未必能长到这么大!
娘没了以后,他跟二婶最亲近。
“先别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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