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十章理论丰富(《》)
魔法语言是非常博大精深的语言系统,每一个符号和文字都有自己特定的含义和内容,比人类的通用语更加复杂和繁琐。
想学会魔法语言的难度要比一个三岁幼儿学会人类通用语还要难上几倍。
通用语再难学,有合适的语言环境,再笨的人就算不会写,也会说。
但魔法语言只能靠口口相传来教授,每一个老师口音上的差别,传上几代很容易就会面目全非。
从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学习魔法,有一个好导师是多么的重要。
导师的实力高,教授的魔法语言准确率必然更高。
因为导师如果会这种魔法,那关于这个魔法的语言就肯定正确,不正确施放不出来。
像贝尔金这种魔法学院,魔法语言是集中教授的,教这门语程的导师也许魔法水平不高,但魔法语水平绝对是顶尖的,因为背后会有许多高级的魔法师在看着,如果不准确,他就没资格站上讲台。
也是靠着这种方法,魔法语言得以用集中教授这种高效率的方法普及开来。
如果光靠一位教师带几位学生这样的方法,再多的师资力量也不够用。
不过集中式的教育没办法因材施教,资质不同的学生进度也会不同,进度快的学生可能会因为老师照顾进度慢的同学而拖慢了进度,又或者进度慢的同学跟不上课程,差距越拉越大,最终一事无成。
天才被拖累成平庸固然让人折腕,但庸才一事无成同样让人惋惜。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的。
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是极大的浪费。
所以大部分学院都实行区别教育,把资质好的分成一班,资质普通的分成一班,特别天才的直接出来,让高级的导师亲自教导。
因此,学习魔法,有一名好的专门导师可是说是非常重要。
身为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亚力克斯的实力自然是数一数二,而且因为他是院长,所以没有专门的学生,于是格里斯便成为了他现阶段唯一的一位学生了。
有实力强大又专门的导师,格里斯在这一方面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
可惜亚力克斯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太笨的学生他不喜欢,太聪明的学生他同样不喜欢。
格里斯在前面学习通用文字的时候就表现出很好的语言天赋了,在学习魔法语上,格里斯的天赋同样惊人,无论多繁复的魔法文字和符号,看一遍,抄一遍,他就基本记住了,有些特别复杂的,抄多一遍也绝对能记住,而且写出来的文字比绘在卷轴上的更标准。
这就意味着只要按照标准格式和手法来,格里斯写出来的东西能直接当卷轴来用。
当然,制作卷轴还需要魔力来引导,格里斯暂时还没有那个能力,不过亚力克斯已经看到这个前景了。
只是面对这样聪明的学生,实在非常打击人,只教了五天,格里斯已经基本掌握火系常用魔法的文字和符号。
要知道当初亚力克斯学到这种程度,可是断断续续花了一年半的时间。
“挎巴达,我讨厌比我聪明的骷髅……”
看着格里斯把他布置的默写学过的全部魔法符文的作业完成后,亚力克斯抿着嘴小声的咒骂了一句。
五天学过的几百个魔法符文一个不漏全部记住,笔划准确,字体标准,比很多学了几十年魔法的人都要好。
这样的天份无法不让人妒忌,何况这还是一个骷髅。
“谁说半身骷髅是最弱小的不死生物,死半调子……”
亚力克斯这下是彻底恨上那个误导他的作者了,直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火系的魔法符文,常用的你基本都学会了,其他系别的留着在学习中再深化,从明天开始,我就开始教你火系的基础魔法,那现在呢,我先教你冥想……”
不死生物对时间并不敏感,所在格里斯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的,半年时间过去了。
同样一个安祥的下午,室验室的阳台上,小吉米蹲在阳台的角落阴凉处,避开阳光的直射,认真的看着格里斯手中的黑板。
这半年时间,格里斯的变化是巨大的,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骷髅,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初级魔法师。
魔法师在等级的划分上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魔法学徒是最最初级的阶段,这个阶段甚至不能称之为魔法师,拥有魔法学徒称号只是表示这个人有学习魔法的天赋,有机会成为一名魔法师而已。
半年前,格里斯刚认识小吉米的时候,小吉米还没摆脱学徒这个称号。
从初级开始,才算真正算得上一名魔法师了。
明明她的初吻被夺,他却义正言辞地要求她负责,潇潇,作为受害者,我有权要求你嫁给我!他爱了她很多年。哪怕一见面就又吵又闹,哪怕两家人因为恩怨纠缠而多加阻挠,他仍然爱得霸道又狂妄。首长大人火力全开,贴身守护加深情告白,实在不行,再死缠烂打,誓要把人拐回家!潇潇,你愿不愿意把我们伟大的革命友谊再升华一下?比如?春风十里,不如睡你。婚后,还请老婆大人多多指教。...
眼睛一闭一睁,李伟穿越了,当他接受这个事实的时候他又凌乱了,因为他遇到了几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李云龙楚云飞赵刚。带着逆战商城来到了这个血与火的世界他能做些什么呢?...
她正值妙龄却背负高额手术费,为救母亲,她答应交易,生下孩子后远走他乡。五年后,她华丽归国成为炙手可热的儿科医生。谁知刚出机场就被一只萌包子缠上。萌宝咬手指妈妈,求抱抱。某男孩子他妈,我也要抱。宁希无奈望天,不抱,你们再这样,我下半辈子就嫁不出去了。某妖孽俊脸一沉,语气戏谑,被我家娃娃看上的女人,宁希,你下半辈子还想嫁人?宁希满心以为小包子已经很缠人,没想到,这大妖孽比小包子还缠...
...
...
这是一部讲述某个奔三大叔被车撞成了十二岁的妹子然后穿越到异界大杀四方一统天下让全世界拜倒在她哥特裙下的史诗般热血征服经历的轻小说这种无厘头的简介连我自己都不信。好吧,这其实是一只内心是大叔的伪萝莉在异界到处腹黑恶意卖萌顺带着在那无节操的打酱油日常中拯救世界的搞笑故事。最后,这书和传统变身小说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只是打着变身的幌子在卖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