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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一下子就被扑灭了。
它不像尖颚港里的雨那样冷,却比它更狂暴与旺盛,整个鹧鸪山丘都被它牢牢地掌握着。
佣兵们挤在一顶羊皮帐篷里,他们之中最年轻的那个着迷地翻看着一个麦芽黄的兔子头骨,它还带着姜和盐的香味与肉汤的热量,门牙与上下颚骨形成一个鸟喙般的咬切口,下门牙很平,看上去有两层,而上门牙又尖又长,他伸手去摸,随即发出一声肮脏的咒骂,他的手指被划开了很长的一条口子。
“我们该到外面看看了。”
老佣兵说。
“雨那么大,”
年轻佣兵一边吮吸着手指,一边含混不清地抱怨道:“难道还会有人跑来偷马?”
“地精会,”
老佣兵说:“它们会在任何情况下出现,偷不走马,它们也能挖开马的肚子吃掉内脏。”
他站了起来,将皮斗篷的兜帽拉上去,年轻的佣兵低头注视着不断地从他们的靴子下滑过的水流,“我觉得着毫无必要,”
他争辩道:“我们只拿了那么一点钱。”
坐在他身边的中年佣兵摇了摇头:“我和你去,独眼。”
他称呼着老佣兵的外号,而另一个佣兵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半真半假地打着呼噜。
他们都是价格低廉的零散佣兵,没有固定的团体,当然也就没有严密的阶级,一般而言,强壮或有经验的佣兵会成为临时首领,但你也可以完全不吃这套。
帐篷外的世界黑沉沉的,能触摸到的所有东西都浸透了,像是他们已经被某种法术送到了河底,独眼从怀里拿出一根银白色,小手指粗细的棒子,在固定着帐篷的大铁钉上用力摩擦,一大团金红色的火焰腾起时,他的同伴吓了一大跳。
独眼晃了晃那根棒子,火焰变小,也变亮了,“放心,”
他对中年佣兵说:“这火焰烧不着帐篷,但它也不会在雨水里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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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很小的一团光源,他们跟着它穿过其他人的帐篷,拖拉篷车的马被集中起来,和人类一起被保护在四个轮子的篷车组成的防御圈里,但矮小的地精们能够从篷车的底部空隙钻进来,它们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爪子就像匕首一样,而且行动敏捷得就像只大老鼠,等到人们听到马匹痛苦的嘶鸣声赶去的时候,马的肚子早就被它们挖空了,所以为了避免马匹受害,在宿营的时候人们会卸下篷车内侧的挡板,固定在车轮向外的一侧作为防护。
独眼所要检查的就是这个,他抓着篷车上的绳索,努力不让自己在湿滑的地上跌跤,同时将闪烁着小火焰的棒子伸入马车车底,他倒希望自己什么都没发现呢,可惜的是他检查到第四辆车子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窟窿,木茬还很新鲜,只比他的拳头大一点,独眼怀疑就算是地精幼崽也没办法顺着它爬进来。
总之有什么进来了,但没有听见马群的嘶叫,事情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
“你继续检查这些板子,”
独眼对他的同伴说:“我去瞧瞧马。”
商人的马都是一个品种的,四肢粗壮肩背宽厚,花色斑驳的摩尔马,特点在于从膝盖往下至足踝都生长着丝状边毛,它们是那样的浓密,即便被雨水打湿了紧贴在蹄子上面也给独眼带来了不少麻烦——他根本看不清蹄子和蹄子之间有些什么东西,于是他将光源向上移动,照亮驮马下垂的肚子,雨水冲刷着马匹的眼睛,打弯了它们黑长的眼睫毛,马蹄因为突兀的光亮而不安地小幅挪动着。
只有一匹母马仍旧一动不动,它喘息着,疲倦至极地跪在雨水里,蹄子蜷缩在身体下面,腹部鼓出一块形状奇异的黑色斑纹,佣兵移近亮光——那不是斑纹,那是只有一层薄膜包裹,即将掉落出来的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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